首名被控违反“港版国安法”香港男子唐英杰,7月9日在香港法院被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和作为恐怖活动交替控罪等三项罪名表证成立。
所谓表证成立,一般是指在香港的刑事案件中,被告方可以申请不做定罪答辩,理由是控方提出的证供不足以定罪。法官若认为控方的证据表面上已经成立,即使没有被告方答辩,也可以裁定控罪“表证成立”,被告方随后再展开抗辩程序。
唐英杰去年被指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0、21条,7月1日在轩尼诗道等地,煽动他人组织并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动。案件7月3日就在西九龙法院开庭。
这宗案件上个月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审时,只有三名法官共同审理,没有设陪审团,打破了香港实行176年的陪审团制度。
此前香港警方还发表通报称,截至今年6月28日为止,香港警方以国安法的名义总共逮捕了117人,因他们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责编:王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