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司长:全国人大不应轻易对相关基本法释法

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能够在香港法律或司法制度内解决的议题,应尽量在香港层面处理。

袁国强本周一在一次演讲中表示,在香港层面处理问题并不是说不尊重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基本法》第158条享有的解释权,而恰恰是证明“一国两制”制度能有效和成功地落实,以及《基本法》下设定的香港司法制度具有驾驭挑战的能力。

去年11月7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基本法》104条进行释法,涉及某些公职人员在就职时应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引来香港市民对于北京过度干预香港司法自由的担忧。不过袁国强星期一表示,他在人大释法后仍对香港的法制有信心。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也表示,香港的法制和司法公正不应由于政治原因受到干扰。

(责编: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