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上周末发出通知,要求对民营企业家涉案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能不继续羁押的及时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理由是为了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为此,海南省将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甄别纠正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案件。
这些表述出自名为《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文件。其中提到,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有活力的组成部分,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的重要支撑力量。海南省将支持民营企业融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自由贸易港尊重民营企业的社会氛围,健全解决实际问题的沟通协商机制,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这一通知看似为了鼓励民营经济发展,似乎符合近来中国领导层强调的发展民营经济的论调。但也有网友对此不买账。有海外中文网站转发了这一消息,把海南的这一政策理解为民营企业违法不究,并称这是震碎三观的事情。还有网友在推特上表示,这是海南要搞事情,以后民营企业要走灰色地带,统统去海南。
也有网友认为,这种政策的宣示依然不符合法治的原则:法治的核心之一是稳定清晰的预期。今天天平可以打到这一头,能不捕的不捕;明天天平就可以打到那一头,能捕的必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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