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近日表示,港府应把中国的《反外国制裁法》列入香港《基本法》并在港实施。
郑若骅日前发文说,主权平等是国际关系的基本惯例,而不干涉原则是主权平等的核心概念。该法是全国性法律,而且采取反制措施纯属外交事务,将其列入《基本法》在港实施“是最自然也最恰当的办法”。
今年六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反外国制裁法》,被外界认为是对美国政府制裁中方官员作出的反制。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Joerg Wuttke)事后表示,这部法律可能会让企业感到自己是“政治棋局中的牺牲品”,从而损害外国投资。
而港媒"香港01"日前引述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亮星说,该法一旦在港实施,难免会让在港外资银行在履行法律责任方面陷入两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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