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周四一审公开审理了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受贿一案。检方指控,董宏在过去二十多年间,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4.6亿余元。
青岛市检察院指控,1999年至2020年间,董宏利用担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成员、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间接非法收受了超过4.6亿元的财物。
官媒《人民日报》报道,董宏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现年67岁的董宏1998年到广东省发展研究中心任要职,此后开始追随时任广东省副省长王岐山,先后担任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被视为王岐山的“大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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