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等人上诉得直,无需入狱服刑。
雨伞运动的三名学生领袖,香港众志黄之锋、罗冠聪,以及香港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因2014年发起“重夺公民广场”行动,被法院裁定需要社会服务和缓刑等刑期。但在去年8月,香港律政司认为三人处罚过轻,向上诉法院申请覆核刑期,上诉法院裁定三人分别须入狱6至8个月。随后三人向香港终审法院提出上诉。2月6日,香港终审法院裁定三人上诉得直,维持一审的较轻刑期。
2014年,香港大学生和年青人冲入政府大楼东翼广场,发起占领行动,引发持续两个月的雨伞运动。上周,美国多名跨党籍国会议员,联名向诺贝尔委员会建议,推荐三人竞逐诺贝尔和平奖。(责编: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