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维持无期徒刑原判 北京市交管局局长宋建国上诉失败

北京高院2月22日就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作出裁定,驳回宋建国对一审法院判决的上诉,维持原判。香港经济通通讯社22日报道,法院认定宋建国受贿罪罪名成立,维持一审判决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宣判结果。

北京原公安局交管局局长宋建国,2014年8月被正式逮捕,2015年4月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北京检察院的起诉书表示,为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宋建国收受财物共计2390余万元人民币。2015年11月,他被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宋建国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此前,宋建国的儿子宋喆,因为贪污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责编: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