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香港旺角暴动 三人各被判刑三年

因参与2016年农历新年期间旺角骚乱,两男一女被控暴动罪罪名成立,3月17日各被判入狱三年。法官判刑时指,暴力就是暴力,集体暴力是极严重的事,判刑须具阻吓性,令人明白任何人参与暴动都要付出代价。

三名被告包括,23岁港大学生许嘉琪、20岁学生麦子晞及33岁厨师薛达荣,三人前一天被判暴动罪罪名成立。这是旺角暴动有关起诉案件中首个被判刑案件。(责编: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