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伞运动3学生领袖被改判重刑 黄之锋由社会服务改判入狱6个月

两年前香港雨伞运动的三名学生领袖,8月17日被香港上诉法院改判重刑,其中黄之锋的刑期由原来的社会服务,改为入狱6个月;原来被判缓刑的罗冠聪和周永康则分别被改判囚8个月和7个月。

前学联秘书长周永康,学联前常委罗冠聪、以及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于2014年9月26日冲入称为“公民广场”的政府总部东翼前地,去年被裁定非法集会等罪成,黄之锋及罗冠聪分别被判80及120小时社会服务令,而周永康则判监3星期缓刑1年。香港特区政府认为判刑过轻,律政司提出上诉,申请覆核刑期,要求判3人即时入狱。这是第二起律政司要求对抗议人士覆核刑期的案件。

在上诉庭宣判之前,罗冠聪、黄之锋与周永康在法院前见媒体记者。罗冠聪表示,无论结果如何,内心都是自由,做的事对得起他们相信的公义与价值。黄之锋表示,无悔参与雨伞运动,感到光荣,又呼吁香港人不要放弃。周永康就说,相信只要坚持,乌云会退散,他们希望的世界会降临。

17日下午上诉庭宣判之后,三人被警车带往监狱立即关押。声援民众在法庭外举黄伞表达抗议。(责编: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