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微博换一年徒刑 陕西子洲县苗某批评土改遭判刑

陕西子洲县交警工作人员苗某,因一条“批评土改”的微博,被判处一年徒刑,缓刑一年半。消息近日在中国被披露,引起极度关注。

香港01新闻网报道说,去年6月30日——也就是中国的“土地改革”施行65周年、中共建党(7月1日)前一日之际,苗某在“子洲交警”官方微博转发了未经审批的对土改政策不满的言论,引发网友关注。很快,子洲成立调查组,对多人作出处理,苗某被子洲检方以“玩忽职守”立案调查。最终,一审和二审法院以“玩忽职守”为由,给了苗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的严厉判决,理由是这条微博“给党人民政府的声誉、形象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等同于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消息被各大媒体广泛转发,查裁判文书网,子洲县法院的一审判决早在去年11月19日就已作出,今年3月16日榆林中院二审维持原判,而事件本身发生在去年6月30日。但该则消息近日才引起内地媒体广泛关注。

报道说,“子洲交管”微博从此被冻结在去年7月的官方道歉文字上,不再更新。(责编: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