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及大律师吴霭仪,本月16日因“8.18集会案”,被判“非法集结”罪成,被判缓刑。香港英文独立媒体“Hong Kong Free Press”周三(28日)报道,香港大律师公会正就事件调查。
HKFP引述香港大律师公会回覆,指“执行委员会关注两名会员被判罪事宜,现正进行调查。(The matter about the convictions of the two members have been drawn to the attention of the Bar Council which is in the course of an investigation into the matter)”。
香港大律师公会由“执行委员会”负责管理。根据大律师公会网页,若有大律师违反《行为守则》,大律师公会执委会会将投诉转介大律师纪律审裁组进行研讯。纪律审裁组运作独立,成员均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委任。倘若该名大律师被裁定为专业失当,大律师纪律审裁组有权颁布纪律处分,包括罚款、暂时吊销或正式取消执业资格。而任何关于投诉、纪律调查或决定的资料,均不会对外提供,公会亦不会答覆公众查询。
香港大律师公会近期连翻受到北京压力,继周日(25日)香港中联办发稿,批评主席夏博义为“反华政客”后,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周二亦称,现阶段未看到有干预大律师公会的需要,但若有人投诉或出现大律师公会违反香港法律的情况,政府须采取行动。
香港也有亲北京组织,于周六派三人到香港大律师公会递交请愿信,要求取消李柱铭及吴霭仪的大律师资格。
记者:陈润南 责编:许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