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澳门每年6月4日都会在市中心议事亭前地举办六四烛光集会,去年六四31周年,澳门治安警察局以疫情为由禁止集会,今年六四32周年将至,治安警察局更称“屠城”、“逼害”等字眼为“虚假信息”,是“对中央政府造谣中伤”,是“煽动颠覆政权”。
澳门民主发展联委会成员区锦新,上周向澳门治安警察局提出申请,要求按过往惯例,于6月4 日晚上6点至11点举行六四烛光集会,并估计有约一百人参与,治安警察局于周二﹝25日﹞发出由副警务总监黄伟鸿发出的回覆,正式拒绝区锦新的申请。
回覆列举近五年情况,称除去年因新冠肺炎疫情而不容许集会外,六四集会均会展示“毋忘六四”、“民主烈士,永垂不朽,八九民运,浩气长存”、“平反八九民运,建设民主中国”、“中共政权祸国殃民”、“中共专政,闻花色变”、“结束一党专政!停止迫害中国人权”等标语。
回覆称,包括“追究屠城责任”、“停止政治迫害”、“结束一党专政”等文字、照片和口号,为“煽动颠覆政权”及“推翻宪制”的内容,有关行为违反《刑法典》的相关规定。
区锦新在回覆传媒查询时表示,澳门六四集会早于《刑法典》通过前已举行,而澳门主权移交至今21年,集会从未被指触犯有关罪行,现时突然被指违法,明显属“罗织罪名”。
记者:吕熙 责编:许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