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涉嫌受贿一案,星期五在广西南宁市中级法院开庭。万庆良被控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索贿共计超过1亿1千万元人民币。万庆良当庭“痛哭流涕”,表示认罪悔罪。但法院当天没有作出当庭宣判。
南宁市检察院的公诉意见称,万庆良在2000年至2014年间,利用先后担任广东省团委书记、揭阳市长、市委书记、广州市市长、市委书记以及广东省委常委、广东省副省长等职务便利,为15家公司及个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规划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万庆良于去年6月27号,经中纪委宣布接受调查,并在同年10月17号被捕。万庆良被中国媒体报道为是中共"十八大"后,首位落马的广东省部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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