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院就环境公益诉讼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可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范围。最高法星期二就环境公益诉讼出台司法解释,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符合条件的约700余家),可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中国符合条件的700余家社会组织都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责编: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