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无罪卖艺罚千元 北京地铁禁艺不禁食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周五通过有关地铁营运的安全条例,之前备受关注的「地铁车厢内禁食」条款遭到删除,而在车厢内卖艺最高将被罚人民币千元。

中国官媒报导,北京市14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8日召开第15次会议,并通过「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营运)安全条例」。

报导说,上述条例在2月份出现「地铁车厢内禁食」条款,引发争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5月份一审时,有部分委员提出,地铁车厢内饮食会产生异味或遭打翻,造成乘客间的纠纷,建议增加禁食条款。但有部分委员在二审时认为,「地铁车厢内禁食」条款可以出现在乘客守则里,但不应变成硬性规定。

但在地铁内乞讨、卖艺、发广告等,会产生应急疏散、设备故障等安全隐忧,「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明确规定,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可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责编:胡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