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APEC会议在北京举行期间,新疆喀什法院星期一举行公判会。
据中国新闻网星期二报道,10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召开严打暴恐犯罪宣判大会。喀什法院表示,此次公开一审宣判的罪犯分为三类:一是被群众称为“野阿訇”的非法讲经人员,二是已被撤免宗教职务、仍然在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三是在职违法犯罪的宗教人士。
上述人员分别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传播犯罪方法罪和强奸罪等;22名犯罪分子被一审判处5年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总部在德国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星期二对本台记者表示,11月11日是维吾尔人分别于1933年成立的“东土耳其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和1945年成立的“东土耳其斯坦共和国”周年日,当局此举明显有震慑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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