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撞船案未了 日政府告中国船长

日本官媒报导,有关中国大陆渔船与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2010年在钓鱼岛海域发生的撞船案,日本政府决定周三下午向法院提告,要求中国船长支付修船费。

日本认为,发生撞船事故的海域是日本的领海,日本海保厅于翌年2月要求中国船长支付修缮巡逻船费用,大约1400万日圆(接近人民币1百万元)。之后每3个月就发催款书,但未获回应。由于时效将届,请求权将丧失,日本政府决定提告。

日本政府决定周三下午向冲绳(琉球)那霸地方法院提告,要求中国船长支付巡逻船修缮费。海上保安厅也决定将对外公开撞船画面。

中国渔船船长涉嫌妨碍公务,遭日本警方逮捕,但之后以保留处分的状态遭到释放,返回中国大陆。

那霸地方检察厅对中国船长做出缓起诉裁定,之后冲绳的检察审查会决议不起诉是不当的,检方于是将中国船长强制起诉。但中国方面拒收起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