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周三公布“互联网用户帐号名称管理规定”,要求任何机构或个人注册、使用的网路用户帐号名称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大头贴照也不能有“不良讯息”。中国政府继“微信十条”后,对网路言论的管制再度重磅紧缩。
陆媒报导,国信办公布从3月1日起实施,网路用户帐号名称指的是机构或个人在博客、微博、即时通讯工具、论坛、回文等网路讯息服务中注册或使用的帐号名称。帐号名称、大头贴照和简介等,若有违法和不良讯息的,不予注册。
规定还说,网路讯息服务提供者应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要求使用者通过真实身分讯息认证后才能注册帐号;使用者应与网路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承诺遵守法律、国家利益、公共秩序、讯息真实性等7条底线。
网信办要求,任何机构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网路帐号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散布淫秽、暴力等讯息。
规定还说,网路讯息服务使用者若有虚假讯息,或大头贴照、简介等注册讯息有违法和不良讯息者,网路服务提供者应通知期限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
中国国家网信办2014年8月曾公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微信十条),要求个人微信公共帐号不得发布或转载时政类新闻,且须实施“后台实名制”。纽约时报评论认为,此举有加强控制言论自由和网路讯息的意味。(责编:胡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