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场煽动案"控方指其为政治平台

香港前《立场新闻》总编辑锺沛权及前署任总编辑林绍桐,连同《立场》母公司,被控一项串谋发布或复制煽动刊物罪,案件周二(1日)于区域法院续审。踏入第二日审讯,法官郭伟健先就周一(31日)聆讯中,控辩双方争议涉案部分文章超出控罪「检控期限」作出裁决,文章全部可以呈堂。控方随后读出开案陈词,指《立场》"不只是网媒,更是政治平台",指控被告细心安排,透过17篇报道、博客及专访,协助宣扬违法行为及政治理念,散播分裂国家等思想,而反修例运动后《立场》获得捐款大增,更显示其获大批志同道合、政治理念相同的公众人士追捧。

踏入第二日审讯,虽然旁听案件人数略减,但续有不少前《立场》员工到场,并在开庭前跟锺沛权及林绍桐高呼"早晨"及挥手,前《立场》博客区家麟、资深传媒人蔡玉玲、社民连曾健成等均有到庭旁听。

法官郭伟健甫开庭,即就首天聆讯中控辩双方就煽动控罪的检控时限为半年之争议作出裁决,郭伟健拒绝接纳辩方观点,裁定控方全部17篇文章可呈堂,详细理由会于裁决书一并颁布。

控方其后开始读出开案陈词,指本案争议点包括涉案刊物是否具煽动意图,而3名被告和他人之间曾否作出犯罪「协议」或「共同谋划」,并认为只须证明被告知悉涉案刊物内容及具煽动意图,毋须证明他们有煽动意图,或有意图引致暴力或制造骚乱及混乱。

控方在开案陈词中又形容,《立场》不仅是网媒,更是政治平台,提及其背景时,指其自称是《主场新闻》的继承者,于 2014 年 12 月(俗称"雨伞运动")后创立,宗旨是「守护民主、人权、自由、法治和公义」,而网站的简介,表示营运资金除了由董事会成员赞助外,亦有部分来自"其他认同《立场新闻》理念的人士赞助"。

至于涉案17篇文章,控方称可分为专访、网志及新闻报道3个类别,并分成6大类,包括"民主派35+初选案"、"12港人潜逃案"、"境外势力倡议国际制裁"、"《国安法》有关的执法行动及司法程序"、"中大暴动案",及"恶意攻击中央和政权",指《立场》于《国安法》实施后,在《立场》发布及持续刊登,供公众人士免费阅览。就本案的社会背景,控方并指法庭可藉「司法认知」,得悉当时社会上大规模暴力破坏表面看似消退,但"仍然充斥各种暗涌和政治炸弹',而中央及香港尝试以《国安法》拨乱反正、排除内外势力干扰"一国两制",社会政治气氛"甚不平和极不稳定",法庭须于此背景下,方能理解刊物有否煽动意图,及被告的犯罪意图。

控方又特别指出,在"境外势力倡议国际制裁"类别下,《立场》访问3名要求外国制裁中国、潜逃海外进行违法行为的"反中乱港分子",即罗冠聪、许智峯和梁颂恒,又转载被通缉的张昆阳之文章,3篇专访于同一星期发布,是"有目的和编排",而《立场》不但没与4人的非法立场划清界线,"反而全都包装作人权战士",又"美化"罗冠聪为"本着良心为港人争取民主之海外人士"。

责编 温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