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经济危机 深圳成立破产事务管理署

中国大陆民企倒闭潮持续,官方开始作出应对措施,《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3月1日亦开始实施。同日,全中国首家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挂牌成立。

大陆官媒报道,世界上一些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个人破产制度。深圳先行一步,于2020年制定《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该条例率先补足了市场主体救治的制度空白,在个人层面完善了市场主体有序退出机制,建立起“法院裁判、机构管理、管理人执行、公众监督”四位一体的破产办理体系,其中组建“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是一大亮点。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主要负责个人破产管理人管理、实施破产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制度、提供破产事务咨询和援助服务、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办理个人破产事务的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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