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设于伦敦的人权组织“香港监察”创办人罗杰斯(Benedict Rogers),上周披露收到港警国安“正式警告”,指他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或面临3年监禁或港币10万元罚款。这使“香港监察”成位首批被《港区国安法》针对的外国组织之一,而身为英国公民的罗杰斯被港府威吓,更震动国际社会。
总部设在伦敦的国际律师协会人权研究所(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s Human Rights Institute, IBAHRI)最新发表声明,以罗杰斯被港府威吓为例,呼吁各国政府暂停和香港的引渡条约,以保护人权捍卫者,使他们不会被《港区国安法》噤声。
罗杰斯向本台表示,自从被港府警告或违《港区国安法》后,他出行也必须格外谨慎,但并不代表他会完全回避和香港有引渡协议的国家。他会按实际情况评估风险,例如该国和中国的关系如何?有多大机率会引渡他?他认为欧洲国家即使和香港有引渡协议,但仍极不可能把他引渡到香港,然而和香港有引渡协议的亚洲国家,风险则相当高,他也会尽量避免前往。
根据香港律政司公布的资料,目前全球已有20个国家和香港签订引渡协议。然而随着《港区国安法》生效,当中9个国家已宣布中止引渡协议,包括:英、美、加、澳、德、芬兰、新西兰、爱尔兰和荷兰。法国虽与香港签署了引渡协议,但并未正式生效。
而仍未中止和香港引渡协议的10个国家,包括:捷克、印度、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葡萄牙、新加坡、南非、韩国和斯里兰卡,遍及欧洲、亚洲和非洲。国际律师协会人权研究所警告,人权捍卫者若前往这些国家,可能会成为《港区国安法》的目标,并被引渡到香港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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