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铭、黎智英等7名被告非法集结案罪成

在香港,“8.18流水式集会”案周四(1日)宣判。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 9 人,各被控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每条控罪最高面临5年监禁。

9 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铭及区诺轩,分别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以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除了区诺轩及梁耀忠在开审前认罪,其余 7 人均否认控罪。

李卓人上庭前会见传媒,表示自己面临很多检控,形容“逃不过”,期待未来在监狱“见朋友”。回看过去20天的审讯,他认为8.18集会具有历史意义,显示当日有170万港人走上街,让外界看到港人坚持“五大诉求”的决心,希望在香港法治、民主自由倒退下,香港人仍毋忘初心。

外界关注,案件裁决结果或影响市民日后行使集会权利,加上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及大律师吴霭仪首度以被告身份受审,他们将面临每条控罪最高 5 年监禁。

法庭外,有市民清晨时分已到法院排队旁听,至早上8时半有超过50名市民等候。多名民主派人士到庭支持,包括占中三子之一陈健民、民主党前主席李永达及陈日君枢机等。

记者:刘少风 责编 : 胡力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