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占中九子”上诉被驳回

香港“占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及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黄浩铭及李永达,前年被裁定“公众妨扰”等罪成。他们早前就定罪提出上诉,上诉庭周五(30日)一致裁定,驳回所有人的定罪上诉;当日戴耀廷及黄浩铭的刑期上诉,亦同样被一致驳回。

代表戴耀廷的律师张达明,认为控罪“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有违宪之嫌,另外“占中三子”被控的“串谋作出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两项控罪的犯罪元素有所重叠。他又强调,三子只是“串谋启发香港人”。

陈健民随后在个人脸书回应,表示对上诉失败十分失望。他解释,他们在法庭抗辩并就审讯结果上诉,是因为控罪并不合适(从“未经批准集会罪”改为“公众妨扰罪”),“煽惑他人煽惑罪”控罪给予政府过度权力。

他表示,“占中三子”及本案部份被告,于推动和平占中之初,已表明会承担法律责任并主动在占领结束后向警方自首。

此外,他又认为原审法官未充分考虑公民抗命,乃基于公共利益并贯彻和平原则,在普通法的传统下应尽量轻判。他对于上诉庭判决没有纠正错误,十分失望。至于一众被告会否继上诉至终审法院,他认为要考虑守护公义基金的资源,因为现在有太多抗争者需要支援。他又感谢市民的关怀和支持,希望市民常存希望,公义终会彰显。

记者 吕熙 责编 胡力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