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星郑爽涉以“阴阳合同”偷逃税 被罚款近3亿人民币

身陷“代孕弃养”及偷逃税风波的中国女星郑爽,最新被税务部门追缴税款、罚款共计2.99亿元人民币。上海税务局称,若在限期内缴清罚款,则不追究刑事责任。多家官媒迅速回应,指案件查处彰显公平正义,警示影视从业者加强自律。

中国国家税务局的公告指,上海市税务局今年4月初受理关于郑爽的举报。经查后,发现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以两种方式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包括将个人片酬收入改变为企业收入,以及签订虚假合同,即以俗称的 “阴阳合同” 规避行业监管获取“天价片酬”。

连同其他演艺收入的虚报问题,郑爽于2019年至2020年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人民币,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税务部门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人民币。

上海市税务局表示,郑爽是首次因偷税被处行政处罚,若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而她的前男友张恒,虽是案件举报人之一,但涉嫌帮助郑爽偷逃税款,包括负责郑爽拍摄《倩女幽魂》的合同事宜,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处理。

税务部门通报有关郑爽的处罚后,多家中国官媒迅速回应。人民日报评论批评郑爽被依法“重锤”,是咎由自取,强调“红线不能碰,以儆效尤,绝不姑息”;又指她身为公众人物,更须以身作则,“法律不会因名气大而打折,道德标准不因你人气高而降低”。评论强调,要“时刻绷紧法治弦,演艺之路才不会坍塌”。

新华社则引述法律、财税界人士,指税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体现了“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又警示影视从业者加强自律,带头承担社会责任。

记者:吕熙 责编:胡力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