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前记者,7.1当日在案发现场进行直播,其后被警方国安处人员要求协助调查,又被扣留护照、三部智能电话及一部手提电脑。
有份协助该名记者的记协周三(15日)表示,记协主席陈朗升和代表律师,早上陪同事主到警察总部取回4件电子装备,以及被扣留的护照。警员表示调查已完成,该名女记者亦是记协会员,被告知可自由出入境。
记协重申,警方当天扣留护照并不合理,相关的电子装备亦有大量新闻材料,促请警方及法院日后处理同类情况时,应小心衡量新闻自由与案件调查的相称性。同时,记协促请警方切勿在有合理犯罪怀疑之前,限制新闻工作者出境自由。
记协又指,会一如以往捍卫本港新闻自由,以及维护新闻同业的权益。
根据《港区国安法》第43条,警方国安处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可以采取措施,包括要求「涉嫌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的人员」交出旅行证件,或者限制其离境,搜查可能存有犯罪证据的处所。
責編 胡力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