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香港民主派人士因参与去年民主派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其中还押超过半年的前立法会议员陈志全(慢必),周四(16日)早上在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听取双方陈词后,表示有充足理由相信陈志全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批准他的保释申请,书面理由择日公布,陈志全得知获准保释后表现兴奋及激动。
杜丽冰法官批准陈志全以10万港元现金担保,另外陈的伴侣、朋友袁弥明及另一名为餐厅东主的朋友,就各以10万港元作人事担保。陈志全必须每星期到北角警署报到4次、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作出、发放或转载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联络任何外国官员、议员等、需要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包括BNO,不得离港等。
民主派初选案中,47名民主派人士同被控一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至今有14人获准保释,包括陈志全、杨雪盈、刘伟聪、吕智恒、林景楠、黄碧云、郑达鸿、彭卓棋、柯耀林、何启明、施德来、李予信、邹家成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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