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国安处去年以有理由相信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为由,要求支联会提交资料,最终现已解散的支联会,包括前副主席邹幸彤在内4人,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实施细则中「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
4名被告包括邹幸彤、邓岳君、陈多伟及徐汉光,早前否认控罪,案件周二(1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次提讯,由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处理。
虽然支联会及相关案件属较触目案件,但据现场记者指,周二(10日)旁听公众不多,在11时案件开庭后,4楼3庭外的法庭延伸部分仍空无一人,而正庭内的旁听席也尚未坐满。至11时半,被告之一的邹幸彤完成陈词,她在发言期间,情绪一度略为激动。
控方早前以「公众利益豁免权」(public interest immunity)为由,拒绝向辩方披露部分资料情况。邹幸彤就反驳,自己并非要求控方披露政府机密文件,只想知道控方对自己的指控,这是构成控罪的关键因素之一,即支联会究竟被指是哪个外国政府或组织的「代理人」,否则无从抗辩。
支联会拒交资料案,控方原控告5人,前常委梁锦威去年12月认罪,被罗德泉判囚3个月;其馀4人否认控罪,今年1月下旬曾于西九龙法院作第二次审前复核,案件原被押后至4月6及7日处理,但因疫情原因押后至今。案件周二起一连两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
責編 溫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