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16日发表“通报典型案例,有些问题要谈谈”文章。文中谈到,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典型案例通报,虽有点名道姓,却难言给人震慑、敬畏之意,警示和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文章说,有的通报从头到尾就一句话,职务、人名后头只有“公款国内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之类的极简描述。
此外,通报有量无质,有的纪检监察机关把火力集中在上班打游戏、逛淘宝或迟到早退,开会睡觉等问题,而非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热点,结果就是削弱案例通报的震慑力、影响力,“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最后则是通报的“滞后性”,有的地区和部门因护短等原因不及时处置,等媒体和网路曝光形成舆情热点或上级领导机关督办时,才被动查处、通报。结果公众一看都惊讶,“这都猴年马月的事了”。(责编:胡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