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进行机密业务的台湾军情局少校军官王丰汸,依《国家机密保护法》规定,离职后3年不得出国,却2度违反规定,退休后前往中国,调查局怀疑王男从事间谍工作,将他函送法办,但台北地检署采信王男的说法,认定他2度到中国只是因为母丧送讣文给姑姑及修缮祖坟,4日将王男缓起诉,但须付6万元(相当于1.2万元人民币)给国库。
调查局查出,王丰汸于2005年退伍,任内从事对敌工作,依《国家机密保护法》规定,3年内不得出境,但王却在退伍后1年,连续2年前往中国南京市,怀疑他赴大陆的目的,是疑遭中国大陆情报人员吸收为“间谍”,携带机密资料赴大陆,监控多年后,今年收网约谈王到案,并移送北检调查。
台北地检署开庭时,王丰汸坦承违反规定2次前往中国,但否认有任何不法意图,辩称2006年前往中国是因为母亲过世,依家族习俗必须亲自跪送讣文给亲人,第二次则是为了修缮祖坟,因为时间急迫,才没有依规定事先向相关单位报备。(责编:胡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