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运人士古思尧去年七一在湾仔金紫荆广场示威时焚烧区旗,被控侮辱区旗罪,古早前否认控罪,周一在东区裁判法院审讯。
裁判官李绍豪向古思尧解释控罪,指控方须证明他是故意和公开烧区旗,古思尧直言:“没错,我知道,百分百是故意的”。
开庭前古思尧与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等人在法院门外饮酒,众人预祝他第5次坐牢,并高叫“废除区旗法,释放古思尧”等口号。
古思尧称自己“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公民抗命烧区旗或国旗,又说后悔只烧区旗,称“应该要烧掉国旗”。
控方在庭上传召4名证人,全是警务人员,并在庭上播放由警方拍摄、长约23分钟的录影片段。(责编:胡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