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新建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7、米琼日寺下方的刑场
泥塑《农奴愤》以漫画式的夸张手法“生动”演绎了两个恶毒的故事:一个是活埋孩童的场景——“一伙披着袈裟的恶魔,以修寺庙为名,正要把一个孩子钉在箱子里活活地埋在房基的角下”;另一个则是凌迟处死反抗者的场景——“这个农奴敢于蔑视神权,反抗寺庙,不肯为他们的罪恶勾当卖命;杀人不眨眼的‘活佛’竟下令砍去他的手脚,要把他扔进油锅”。
这样的虚假叙事说得有鼻子有眼,这样的夸张场面做得绘声绘色,然而活埋、凌迟与下油锅这类最可怕的酷刑从来不是藏人的发明、传统和擅长,而恰恰是声称有“五千年光辉灿烂历史的”中国人的发明、传统和擅长,正如鲁迅先生在猛烈批判中国传统社会的《狂人日记》中写:“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中国历史即吃人的历史,而这并非比喻。
图伯特既没有活埋孩童之类的虐杀,也不施行凌迟、下油锅等酷刑,更没有专门杀人的刑场。当年,满清驻藏大臣带着各种刑具和刽子手抵达拉萨,越俎代庖地要替噶厦政府处死“叛贼”,因无杀人刑场,就选择在布达拉宫下方的“修赤林卡”(法座园林)作为行刑地,将三位“逆贼”噶伦一刀一刀地凌迟处死,给围观的拉萨民众带来精神重创,从贵族、官员至平民纷纷去寺院供灯、超度。之后, “修赤林卡” 再未被噶厦政府作为刑场使用,而是诵经修法之处。
根据记载,依循吐蕃君王松赞干布“以佛教十善法为依据,创制国法”而制定的《法律二十条》,于公元629年颁行,开创图伯特以慈悲为基础的立法传统。之后,十四世纪的帕木竹巴君王和十七世纪的五世达赖喇嘛,继续遵守佛教“十善法”的精神,所修订的《十三法典》除非对罪大恶极者,而不能处以死刑。十三世达赖喇嘛更是明确宣布终止所有“残酷和非常的刑罚”包括死刑,此诏喻送至图伯特各地官府,并被执行。
藏人作家嘉央诺布(Jamyang Norbu)写道【1】:“图伯特最后一次以溺刑执行死刑的纪录,是在1884年,当时的图伯特政府令(日喀则扎什伦布寺的)生钦喇嘛接受淹死之刑,因为他协助了英国的间谍与学者。……查尔斯•贝尔爵士所写的伟大的十三世传记里,写到达赖喇嘛告诉他:‘直到他逃到印度为止,不管有人犯下罪行如何,他都不准被施行死刑。’……图伯特是世界上最早废除死刑的国家之一。”
但当毛泽东派来军队,死刑以革命和“解放”的名义被轰轰烈烈地执行。我在记录西藏文革的《杀劫》一书中写:“名为‘拉萨人民体育场’的波林卡成为集合数万人的公判大会会场, 而杀人的刑场则有好几处,如色拉寺天葬台附近、献多电厂旁边的天葬台附近、蔡公塘天葬台附近、古扎拘留所旁边的天葬台附近、北郊流沙河一带……”,其中波林卡是拉萨河畔的大片林苑,旧时拉萨市民夏日游聚处,中共军队进入拉萨之后,将西藏军区设在这里,并建“拉萨人民体育场”,主要在此举行各种政治性的万人大会。文革时代,这里是审判“阶级敌人”,宣布处决命令的公审大会会场,那肃杀的场景迄今留存在许多拉萨人的记忆中。

需要说明的是,“在天葬台附近实行死刑,并非可以将那些被处决者按照图伯特传统葬俗就地天葬。天葬的习俗属于‘四旧’, 早已禁绝。在解放军的枪声中,一个个‘反革命分子’一头栽倒在已草草挖就的坑中,而后被盖上尘土算是埋葬于泥土之下,有的人甚至脚掌露在外面,被野狗撕咬……”其中就有著名的阿尼赤列曲珍,本是拉萨附近的尼木县尼姑,却是文化大革命中率领底层民众,以文革武斗的名义对中共军人、干部和积极分子发动攻击的领导人,这场起义被中共定性为“尼木县反革命暴乱”,派军队镇压,赤列曲珍及众多藏人被捕。1970年2月,她及十七人被第一批公开审判后处决,年仅三十多岁,从此以“尼木阿尼”之称在图伯特现代史上留名。《杀劫》书中记录:
“……当天拉萨人几乎倾城而出,被带往公审大会的现场——拉萨人民体育场和北郊一带的流沙河刑场,去接受触目惊心的‘阶级教育’。
当时除了枪毙‘叛乱分子’,还要枪毙‘叛国分子”,这些都是各种各样的‘现行反革命分子’。由于不少人因不堪恐怖与贫困而逃往印度等周边国家,有些人不幸被抓获便以‘叛国分子’的罪名予以严惩。其中一个叫图登晋美的年轻人, 是拉萨中学高六六班的学生,与女友华小青(半藏半汉)在逃亡时被捕。华小青在监狱里遭到管制人员强奸,当晚自杀。图登晋美被公判处决。
‘牛鬼蛇神’桑颇·才旺仁增的儿子也因企图越境而被枪毙。与其一起图谋逃亡的有三人,两人被枪毙,一个女孩被判刑二十年。曾在一九五八年充当过西藏军区副司令员的桑颇,竟眼见儿子丧命于解放军的枪下却救不得,内心不知是何感受。
在所谓的‘叛国分子’中,甚至只因有外逃的计划也会招致杀身之祸。如在山南加查县与曲松县之间的波塘拉山修公路时,几个家庭出身成份属于‘领主’或者‘代理人’的年轻人,不堪生活艰难和精神压抑,言谈中流露出越境逃往印度的想法,被一位同伴告密,修路队的领导立即上报,从拉萨派来解放军军人将这几个年轻人全部逮捕。不久,十六岁的东觉和十四岁的次多被公判枪毙,十八岁的索朗勒扎在狱中被打死,曾获中共盛赞的‘爱国上层人士’擦珠活佛的外甥十六岁,被判刑二十年,后来获释后还是去了印度,从此不归。
为了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当时盛行的做法,一是将宣判死刑的布告到处张贴,被处决者的照片或名字上画有一个醒目的红叉;二是举行群众性的公判大会,公判之后便由解放军士兵押上卡车全城游街,再驶往刑场予以枪毙,有些人未到刑场就已被拴在脖子上的铁丝或绳索活活勒死。无论公判还是处决,其亲属必须站在前排‘接受教育’,而且既不准收尸,还要上交绳索费与子弹费,并须公开表态感谢党消灭了‘阶级敌人’。很多人在狱中不堪折磨而自杀,也有人被虐待致死。”
必须要指出的是,图伯特历史上从未有过如此大开杀戒的公开处决。从来没有。而那些被处决的藏人无一例外地被贴上“叛乱分子”、“反动分子”、“分裂分子”等标签,但大多数其实都是中共给全社会所有成员划分“阶级成分”中的最底层,即“翻身农奴”,他们并未得到所谓“大救星”、“大恩人”的“解放”和“开恩”。
这里我要讲一个故事,与一座寺院有关。那是一座小小的尼众寺,有一个发音动听的名字:米琼日,位于拉萨东北方向的高山上,基本上,从这座古城的许多角度都可以遥望到那白色的建筑,在蓝天衬托下格外醒目。寺院有九百多年的历史,最初属蔡巴噶举,后改为格鲁派。关于寺名的说法不少,有一种与鹞鹰有关——有位高僧的法器被鹞鹰叼走,放在东北面那片树木稀疏的山上,于是建寺,位置极佳,可俯瞰拉萨全城。
六年前,我曾随信徒朝拜米琼日寺。沿着蜿蜒的山路走上去,才了解到令人惊惧的、并不久远的往事——原来山上是寺院,山下的那片混杂着沙尘的草地却是刑场。当然,是在红色革命的年代被当做刑场使用的。那么山下行刑之时,山上的阿尼们在哪里?是否默默地伫立着,默默地诵经着?山风中是否夹杂着挥之不去的血腥气?不过这样的情景纯属我的虚构,实际上当时的寺院已是一片颓垣断壁,并无修行人留下。或许阿尼赤列曲珍和她的十七位同伴,在波林卡的公开审判之后被拖到这里,强迫跪下,被呼啸的子弹夺去了生命?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有没有把最后一眼望向高高的米琼日?是否为自己与信仰做了最后的祈祷?听说山下的刑场直至三十多年前还在杀人。听说那些不谙世事的小孩子,放学后会跑来捡子弹壳:“我们远远地看见行刑场面和围观者,走近却没见到尸体,好像是被警察拖走了,满地的血,奇怪那时候我们也不害怕。”
如今的米琼日寺已焕然一新,大约有五十多位尼姑的小寺干净整洁。在明亮而寂静的午后,绛红僧袍以恭敬的姿势在大殿里整齐地陈列着,从刷白的香炉散发出松柏和梵香的味道,插在主殿顶上的五星红旗迎风招展。寺院的另一头,是新盖的不同于寺院形式的楼房,是众所周知的驻寺派出所和工作组驻地,从中走出了几个便衣或干部。当我们离开寺院,沿土路下山,走到昔日刑场的那片山坡上,发现一件奇怪的物品:一个布偶,穿着藏装,扎着辫子,被插在地上,非常纤弱的样子,在山风和细雨中簌簌发抖,透着无比凄凉,就像是那些无辜生命的象征,诉说着未能安息的灵魂。这看似诡异的遗物,却仿佛凝聚了整片土地的记忆与悲伤。
前不久,一位朋友也去朝拜米琼日寺,满怀伤感地发来以下文字:
“米琼日寺,曾因此地拥有一处圣泉而被称为园中草坪,流不尽的泉水灌溉着山谷,养育着寺院,绿油油的景色美不胜收,经常有不少的香客和当地人来此取圣水回家。但今天,寺管会和驻寺工作组的办公楼和宿舍却建在泉眼上,堵住了寺院的佛事供水、生活用水,只能靠山间的两处蓄水罐维持日常用水。而蓄水罐里的水还是从远处的纳金电站抽运过来。圣泉干涸,令人担忧火灾隐患,虽然准备的有一些消防沙和消防水,但那只是杯水车薪。如果出事,消防车要开上寺院根本来不及,这太让人揪心!如今山体荒芜,失去了往日的绿意。想不通是哪些专家或部门,在不了解寺院的历史和地理的情况下建起了此楼……”
曾经的刑场,真实的血腥之地,却无人提及;养育生命的圣泉,却遭掩盖而不再流淌……然而那些虚假的叙事仍被无限放大,夸张出种种虚假场景,被堂而皇之地讲述给每一代人。想到米琼日寺下方的那个风雨中颤抖的布偶,又想到《农奴愤》里的那些愤怒状的泥人,这片土地上其实有无数的无名者,并没有得到超度和铭记,然而他们的存在却是历史最真实的部分,提醒着我们,那些不愿被说出的真相,正是我们最需要记住的。
注释:
【1】嘉央诺布(Jamyang Norb)文章《从黑暗到黎明:从清朝到独立的图伯特刑罚》(From Darkness to Dawn: Legal Punishment in Tibet from Imperial Chinese Rule to Independence),台湾悬钩子译:http://woeser.middle-way.net/2009/09/blog-post_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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