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本专栏的上篇文章已经介绍了前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落马后,墙内权威党媒,人民日报社旗下的环球网适时刊登了《揭秘陈绍基情妇 美女主播粤剧名伶共侍一人》一文。同样是人民日报的子刊《人民文摘》也不甘落后,接着刊登了《落马高官和他的亲人们》一文。文章介绍包括文强、陈绍基在内的“一批在2010年内被治罪的前高官们和自己的妻子、儿女、兄弟姐妹或情人一道落入法网或同台受审。为了追逐金钱和美女,他们在失去了官位、党籍和公职的同时,也失去了幸福、自由甚至生命。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他们在接受刑罚的同时,还领受了‘没收全部财产’的附加刑。这意味着,他们已经一无所有。”
文中说:“其中的陈绍基的腐败既涉及女人,又涉及巨额财物。在陈绍基长达17年的犯罪生涯中,他的儿子陈子翊和他的情人李泳作为受贿的共同犯罪人牵涉其中。”
2010年7月23日陈绍基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个月后,李泳在同一个法庭上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之所以被从轻量刑,是因为此前没等陈绍基把她供出来,她本人就主动到广州市警察局投案自首去了。
至于陈绍基的儿子陈子翊,仅仅因为受贿额比李泳要高,就应该被判得比李泳重。据在韶关市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任上落马的叶树养供认,他曾送给陈绍基数百万元资金,在陈绍基指示下打入其儿子陈子翊的账户。33岁的陈子翊是广州兴悦餐饮有限公司股东,该餐厅毗邻广东省公安厅,是政法机关迎来送往的重要场所。这里成为敛财,洗钱的黑店。更何况纪检和公安人员还在陈子翊的家中搜出非法藏匿的武器弹药和毒品。
但当时的墙内媒体只对李泳的下场感兴趣,都没把陈子翊的案子当回事,所以笔者一直没有查到陈子翊最终被判了多少年。而我们本专栏上篇文章中介绍的叶树养在当时的广东省委常委里的另一个行贿对像,时任广东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则是被以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罪并罚,在广东省河源市中级法院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说起来,这个王华元是在浙江省纪委书记位置上与时任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同日被中纪委双规的。
而陈绍基在被中纪委双规期间,首次坦白交待出来的行贿人就是时任广东省茂名市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和时任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倪俊雄。而这两个人行贿陈绍基的钱,又都是他们在当地卖官鬻爵的非法所得。陈绍基交待出杨光亮和倪俊雄后,此二人又供出的众多行贿人里,仅当地政法系统里就包括茂名监狱监狱长成加增、政委康烈天、副监狱长李忠淦,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队长程彬,以及茂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杨强等。
日后有官媒报道说,当年的茂名腐败窝案涉案人员近二百,由于案件波及面太广,有关部门不得不将“办案”和“挽救”并举。很多涉案官员被定义为“消极腐败”。当年放过了160余官员。
我们本专栏的上篇文章已经介绍过了陈绍基是在广东省政协主席和当届中央候补委员的任上落马的。他落马的10个月后,时任广东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黄云龙被中组部决定“补选”为省政协主席。不过这个黄云龙在省政协主席位置上坐了不满三年即转任省人大主任,省政协主席换成了时任广东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朱明国。
出生于1957年5月的朱明国是广东保亭人,黎族。不过海南建省后,这个广东保亭就成了如今的海南省五指山市。
小学教师出身的朱明国在混迹中共政坛的早期阶段晋升很快,27岁那年就当上了中共广东省海南自治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官至正县级。4年后海南脱离广东单独建省,朱明国顺势成为海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官拜正厅。此时的他才31岁。
1998年,41岁的朱明国升任海南省副省长。在这个位置上坐了3年左右,即被中组部安排跨省交流,出任中共重庆市委常委兼市公安局局长。
我们在本专栏的上篇文章中已经介绍过,陈绍基案的主要行贿人之一,时任韶关市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叶树养公然庇护中央钦案中的要犯令当时的中央主要领导人对整个广东省的纪检和政法系统失去信任,于是便把朱明国从重庆调赴广东,接替了王华元的广东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到任后,他直接查办或配合中纪委查办了包括叶树养、陈绍基、王华元等在内的数百名县处以上级别的贪官,特别是省、市、县三级政法系统内的贪赃枉法者,同时也开启了他本人在广东省境内的受贿索贿历程。
前面说的当年的茂名腐败窝案涉案人员近两百,由于案件波及面太广,因此而提出的所谓“办案”和“挽救”并举的措施就是朱明国的“变通之策”,而之后所有被列入“挽救”名单的160余人,多多少少都向朱明国行了贿。
在广东省政协主席任上落马的陈绍基是2010年7月下旬被判处死缓的。4年多后,朱明国也是在广东省政协主席任上被中纪委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3天后新华网即发布消息说:“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等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已决定免去他们的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什么意思呢?就是中央已经决定免去了朱明国的广东省政协主席职务,但还需要在该省政协召开例会时走个过场。
日后经检方公布的案情,朱明国是从2002年至2014年,利用其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者通过妻子陈文静收受多个单位和个人给予的巨额财物。也就是说,在调任重庆之前,朱明国在自己家乡海南为官时还是个“清官”。
朱明国落马后,重庆市公安局的一位人士向记者介绍说,朱明国到重庆不久,海南那边就传来了他在海南“婚变”的传闻。说是朱明国和第一任妻子就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不但“擅自”生了第二胎,而且还拒绝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交纳超生罚款。
而后朱明国在海南文昌结识了当地招待所的一个青年女服务员,未来得及和发妻办完离婚手续就和这个女服务员生了自己的第三胎。
事情败露后,朱明国的发妻一怒之下带着娘家人马到海南省政府大院里打横幅臭朱明国,然后又把揭发信寄到了中纪委。后来朱明国一次性给了发妻72万的分手费,发妻就发信给中纪委要求“撤诉”。于是中纪委那里只是要求海南省纪委代查一下朱明国给发妻的分手费是否“来路清楚”。而朱明国只是安排一个在当地经商的亲戚向调查人员出示了一张朱明国的“亲笔借条”,事情就不了了之了。不过重庆公安局那边都认为朱明国是因为婚变再加“超计划生育”在海南官场呆不下去。
而海南那边的说法则是“官员绯闻事件在海南影响很不好,朱明国他去中央活动,上面有人点名他去重庆,因为重庆人不知道他的婚变。那知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确实,中纪委于2015年2月发出的对朱明国“双开”的通报内容之一就是“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之所以称之为“严重”是因为他和前妻生了两个,和二妻婚前生了一个,婚后又生了两个。
而从海南调到了重庆之后,朱明国收受的第一份“厚礼”就是出自大名鼎鼎的文强。
比朱明国年长一岁的文强本是四川家乡的一个片儿警出身,1992年9月熬成了四川省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重庆市脱离四川成为直辖市后,文强顺势成为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在朱明国到任之前几个月,文强已经被明确为正厅局级侦察员。
朱明国到任1年零8个月后,在市委常委会上建议安排文强任自己的第一副手,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朱明国在广东落马后有重庆当地媒体报道说,最新的公诉方指控也显示,文强的老上级朱明国利用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的身份,通过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过职务调整等帮助,并借此收受贿赂。
报道中说在近些年重庆市的政坛聚变大戏中,文强是一个关键的角色,他的仕途升迁与朱明国有着直接关系。在重庆任公安局长期间,朱明国被当地警界认为对公安业务并不在行,但是,“在公安这条线上,他作为最高领导,有常务副局长辅佐就行了。”曾任职于市局办公室的孙占军说,朱明国任重庆市公安局长后,常务副局长先是另外一人,后来此人到点退休了,副局长文强就被“推”到了“常务副局长”的位置上。
“当时,我们都是‘文常务’、‘文常务’地称呼文强。”孙占军说,文强非常受用。因为常务副局长事实上是领导着其他几个副局长以及政治部主任、副主任的。而且因为朱明国对文强太过信任和倚重,文强在局领导班子里连纪检组长都敢训斥。
朱明国在重庆期间从文强那里具体得到了多少好处,无从查证,但当时的重庆公安局里很多人都知道,朱明国在海南老家建豪宅所有石料,全部是文强安排重庆当地私企老板进贡的。朱明国落马后由当时的一位海南省委副书记亲自带队前往朱明国老家查抄,当地一个朱明国的远房亲戚向这位省委副书记的司机介绍说,朱明国在重庆当官的时候,从重庆开过来一个拖挂车队,足足有十七八辆,每辆车都装满了一尺见方,几米长的重庆特产石料。
孙占军还对记者说:对于文强来说,朱明国对其算是有知遇之恩。孙占军回忆,2006年朱明国离开重庆时,文强亲自送朱明国到广东。
当然,朱明国在重庆任职期间收贿索贿的对像绝对不止文强一人。重庆警界人士告诉当地记者,买一个重庆的区公安局负责人得花多少钱买他不清楚,但基层派出所所长开价10万,副所长7万是“中间人”给出的明码实价。不过呢,如果是文强提出要提升哪个人的职务,朱明国基本上也都会同意。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文强的马仔彭长健。
朱明国调任重庆公安局长之后,文强就一直向他夸赞时任渝中区分局副局长彭长健的“智勇双全”,于是朱明国向市委组织部打了个招呼,彭长健升任分局局长。
文强被朱明国提拔为常务副局长后,又向朱明国“建议调长健同志来市局工作”,于是彭长健再升一级,成了市局副局长。接下来,就在朱明国调离重庆的前两个月,他又在文强的“建议”下,让彭长健兼任了局政治部主任。
朱明国离开重庆后,重庆市公安局长职务被中组部安排由时任贵州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刘光磊前往接替。刘光磊到任后,没有像朱明国那样宠着惯着文强,一年后便把文强挤出了公安系统。文强的故事人所皆知,都知道他是在重庆市司法局局长位置上落马的。当时有一个叫张海柱的重庆警界人士向记者介绍说:“薄熙来调来重庆的王立军清洗重庆市公安系统期间,当时在广东省委任职的朱明国曾多次到重庆,“他就是来找王立军沟通,来‘灭火’。当时,朱明国以考察等各种名义来重庆,其实我们都知道他来干什么。”
日后发生的故事是,文强和彭长健于2009年9月26日同时被宣布逮捕。在此之前他们两人的妻子也都被分别采取了强制措施。日后文强和彭长健是和他们的妻子一起被押上同一个法庭的。
2010年2月24日,彭长健被以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
2010年7月17日,文强在重庆哥乐山某刑场被执行枪决。时年56岁。此前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已经入监服刑,所以只能由他和周晓亚的独生子文伽昊独自为他收尸。
文强伏法的6年多以后,朱明国于2016年11月11日被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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