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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美两国公民前往对方国家旅游购物,回国时享有不同的商品豁免关税条例。按照加拿大政府目前的规定,如果加拿大人在同一天进出美国,不能享受购物免税额。在美国停留超过24小时,享受50元的免税额(不包括烟草和酒类);停留满48小时,免税额为400元;停留超过七天,免税额为750元。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BC)一位专门研究跨境购物的教授黑德(Keith Head)建议,对所有从美国回来的加拿大旅客,不论在美国停留时间长短,只要入境美国返回加拿大,一律给予750元的免税额待遇。黑德表示,提高商品免税上限有助于为加拿大消费者节省金钱。更重要的是,加拿大边境官员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用于包括边境安全等更重要的工作:“政府实际上需要改善边境服务,特别是集中精力处理安全问题。我认为他们应该考虑这么做,因为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要求。他们不应该说一套做一套。”
不少加拿大的消费者对黑得的提议表示欢迎:“那就太好了,我会更频繁去美国购物的。”另外一位男士也为此高兴:“当然,如果能够把额度提高到750元,我肯定会购买更多物品。”加拿大公共安全部长则有另外的说法:“加拿大政府实际上在几年前将48小时的免税额提高到了400元。至于进一步提高免税额的建议,我还没有和内阁成员以及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探讨。”
目前美国公民从加拿大回国的免税额较高,离境48小时之内的商品免税额为200元,48小时以外800元,当天来回无免税额。
美国曾于今年5月致信加拿大财长佛莱厄蒂(Jim Flasherty),要求加国将越境购物的商品免税额提高到1,000元,但遭到加拿大反对。但是分析人士认为,加元持续强劲,仍然会吸引更多的加拿大人前往美国购物。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锡红从加拿大发来的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