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的兴衰》 - 20. 勾心斗角狼狈为奸:共产主义与法西斯主义

(自由亚洲电台所有的评论只代表评论员们个人的立场。)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兴起了一股来势凶猛的政治思潮与社会运动:就是以意大利墨索里尼为代表的法西斯主义与德国希特勒为代表的纳粹主义,二者可统称为法西斯主义。这是一种鼓吹自己的民族、种族或国家至高无上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潮。事实上纳粹主义(Nazism)这个词的原意就是国家(民族)社会主义。 它们与科学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都是集体主义的变种,二者共同与黑格尔式的普鲁士国家主义有直接的精神关联。不仅在思想渊源上,同时也在统治方式上、政治行为模式上极其相似。此二者与英国传统的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恰处於对立的两极。 这两种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法西斯主义,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他们各自的社会目标不同以及效忠的集体对象不同。前者的目标是共产主义天堂,后者则是法西斯的“总体国家”或泛日耳曼的德国霸权国家;前者以阶级为效忠对象,而后者以民族、国家为效忠对象。但共同之处,首先在於他们都坚持一个高于一切的共同的社会目标;其次,在於他们达到目标的方法,他们都要将整个社会组织起来,控制社会的一切资源,以达到其单一的集体目标;第三,他们都拒绝承认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独立自主的领域,拒绝承认在该领域内个人自身的目标是至高无上不容侵犯的。第四,他们都严格控制新闻垄断信息,思想独断不容异己。这些都是它们与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根本不同之点。 在二、三十年代,共产主义(布尔什维克)与法西斯主义这左右两翼的社会主义常常发生争斗。但他们的火并主要是为了争取同一类型的群众。实际上都是把对方看做社会主义内的异端,而都宣称自己才是社会主义的正统。他们间的争斗,正象一个大的宗教内部两个教派之间内讧,二者的作风、手段与宣传方式是非常相似的。 1933年,希特勒上台,迫害犹太人,制造“国会纵火案”,建立了一个与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相类似的极权主义国家。虽然,苏俄是左翼极权,德国是右翼极权,然而在政治迫害方面,却有异曲同工之妙。希特勒为了扩张泛日耳曼的生存空间,为了洗雪德国第一次世界大战失败之耻,积极扩军,准备发动战争。当时,希特勒为了避免两面作战,而斯大林为了把希特勒这一“祸水”引向英法等西方自由国家,双方沆瀣一气,在战争前夕的1939年8月签订了臭名昭著的瓜分波兰的分赃协定:「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结成了临时同盟。 在这一条件下,1939年9月1日,希特勒的战争机器侵入波兰,二战爆发。一个月之后,波兰就被德苏两国瓜分了。(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陈奎德作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