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A独家:莫名其妙的一局棋——评2018人大修宪(鲍彤)

有谁记得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哪一年讨论过什么问题?不过,1982和2018两次大会确确实实应该载入史册:1982立宪,把国家领导人的合法任期限定为两届,即十年,不得超过,超过是非法的;2018修宪,废掉了上述规定,使国家主席和副主席这两位(注:只有这两位,不包括国务院总理)领导人得以摆脱任期的束缚,不管延长到什么程度,都不算违宪。

36年前专门立宪设禁,36年后专门修宪帮这两位(是的,两位,没有第三位)领导人解禁,无论设禁还是解禁,应该都是有的放矢,不是无病呻吟。

任期是一个非同小可的问题,事关国家的本质——共和,还是帝制?

中国是亚洲最古老的厉行中央集权的帝制国家,又是亚洲第一个废除帝制走向共和的国家。帝制和共和的本质区别有点高深,许多人说不太清楚,好在有一点是可以明确测定的:共和国的元首有任期限制,必须由国家的主人(公民)定期选出;皇帝则大不相同,任期不受限制。响当当的袁世凯,本已当上了民国总统,兀自不餍足,还要当皇帝,不就是为了摆脱任期的限制吗!所以,任期问题,在经历了1911年革命的中国人的心中很沉重,它是共和还是帝制的试金石。

1949年被称为解放,被称为革命,使许多概念发生了变异。革命总不能革半截子啊,总该革一辈子吧,于是“任期”的观念便有了反革命的嫌疑。所以大革命家毛泽东,舍我其谁地做了终身大救星,拥有无法无天和打倒一切的权威,具备发动文革以砸烂中国社会的资格,俨然成为比皇帝更皇帝的伟大的终身领袖。

十年浩劫,痛定思痛。人们理所当然地提出了“谁能管制和监督领袖”的思考题,进而提出“能不能把‘神’关进笼子”的思考题。严肃的反思打开了中国人的视野。在1978年底1979年初由中共中央召开的理论务虚会上,年轻的学者严家其先生,独立无畏地提出了在共产党领导的以社会主义命名的国家里,领导人也应该实行任期制,不应该搞事实上的终身制。这是一个创造性的命题,先驱者如普列哈诺夫、德热拉斯,都没有提出过。但是,我记得,过了大半年,直到1979年的9-10月间,家其仍然处在喘不过气的重压下。后来好不容易,邓小平一锤定音,表示了对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的支持。1982年,制定文革后的《宪法》,由彭真委员长主持,对国家主席和国务院总理的任期作出了成文的限制,白纸黑字,规定不得超过两届。(不过,请注意,对邓小平所担任的国家军委主席的任期,当时和后来都没有加以限制。)

总之,对听说过辛亥革命并且又亲历了文革的中国人来说,任期越来越成为压在人们心上的大问题。唯其事关国家的本质,所以实实在在影响着每个中国人的死活:要么名副其实地当国家的主人,要么替哪位惊天动地的大人物去充当工具、炮灰或奴仆。

必须实事求是。在取消领导职务终身制这个问题上,邓小平是个两面派:他赞成,以对付政敌;反对,以无法无天。所以,即使在决定退出常委之后,邓小平仍然指定负责十三大人事安排的七人小组组长薄一波在他本人亲自在场的条件下通知赵紫阳:“要让十三大的中央委员都知道,小平同志虽然退了,但地位和作用不变。”邓小平接着亲口论证:“因为全世界把这一点(邓小平的地位和作用不变)看成中国稳定的标志。”好家伙,全世界都在恳求邓小平实行地位和作用不变的终身制哩!是啊,人们不会不记得,不管当不当常委,他总是有权接二连三废黜党的主席和总书记,总是有权指挥几十万国防军向学生和市民开枪;即使在他不当军委主席,“全退”而成老百姓之后,国家主席杨尚昆的命运仍然捏在平民邓小平的手中哩!

赞成取消 “领导职务终身制”以博取美誉,坚持“领导地位和作用的终身制”以独揽大权,邓小平根本用不着修宪。挂起羊头,推销狗肉,虚实并举,名利双收,邓小平的智商,确实非那些晚生后辈们所能企及。

写到这里,不由我不搁笔沉思:现在取消对元首和副元首任期的限制,不再挂羊头卖狗肉,干脆挂狗头卖狗肉,到底,到底对谁有什么用处或好处?对中共?对政府?对人大?对元首,或副元首,或其他什么人?到底是谁需要这种修宪?谁能由此得到什么天大的实惠?

我笨,想来想去,想不出这种修宪有什么正能量,有谁是受益者。

看来,中国居然有比我更笨的。兴了师,动了众,惊了天,动了地,冒了天下之大不韪,徒然赢得举世瞠目结舌,臭棋也。修宪修宪,莫名其妙,我不懂。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网编: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