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沦陷区,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一直靠家庭供养生活,还要和其他的农民一样,承担着严重的人头税和费。一部分天赋尚好,能够学得一技之长者则在传统道德的氛围里靠人们朴素的善良而生活着。也有很少混出名堂者达到了衣食无忧,物质生活上远超普通的打工者,成为“坐家先生”。这种状况一直到 二十年前,政府从未给予他们任何固定的照顾。即便是1991年《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以后,中共政府也未能有系统的把这部法律落到实处,一直到彻底取消“统筹提留农业税”为止。
随着农民工进城打工进入高潮,不只是年轻人,甚至60岁以上的老人都要离家进城找一份护理老人的工作,农村多数家庭用百姓的话说“大多数都是铁将军把门” (上锁)。而家庭中有残疾人的,父母则只能有一个离开,另一半不得不留下来照顾残疾的儿女。那些学得一技之长的残疾人……如盲人,之前靠走街串巷为人占卜谋生,他们自称为“逛乡者”……近20年来这种状况由于农村人口进城务工而迅速减少,致使他们在农村的住宿、问路都成问题,原有生活无法维系下去。
值得庆幸的是,不知是何缘故,也许是某件事情触发了中共的敏感神经,也许是为了维护所谓的“社会稳定”,从近十几年前开始,中共逐步的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把部分家居农村的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有条件地纳入社会低保,每月给予一些残疾补助了。残疾人几千年来担心的吃饭、穿衣问题有了着落。
不过不要用自由世界的思维方式去理解发生在中共国的事情,这些福利不像民主国家一样,只要你符合条件就可以依法享有你的权益。在中共沦陷区,残疾人享有的社会福利随时会因为其它的因素而被取消。当然“听党的话”作为条件首当其冲,党若说不给你,无论法律是怎样规定的都没用。
其它的条件还有:第一,残疾人父母的名下只能有少量存款,存款超过上限,残疾人子女的低保就自动取消。第二,残疾人的子女名下不能有汽车或者在城里有房产,若发现有上述资产或者存款达到一定数量便被认定为他们有能力养活父母,政府原来给予的社会福利也会因此被取消。
随着多数农民进城打工,原有的社会环境被打破,几千年来形成的残疾人的生存方式也不得不随着社会的改变而改变。可是新的生活方式如何建立,残疾人能够真正过上独立而有尊严的生活吗?
作为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标志,社会给残疾人、老人等弱势群体的人道援助或者救助若被当权者当作控制你的筹码,成为必须听话的工具,那种能吃饱穿暖却不能有独立思想和人格尊严的生活,真的是残疾人乃至所有人想要的吗?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