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总统李登辉逝世。中共《环球时报》发表短评,称李登辉为“历史罪人”。其罪状是:“任内,他鼓吹‘台独’,提出‘两国论’,还完成了所谓的‘修宪’,从而确定了台湾作为‘独立国家’的所谓法理基础。”
《环球时报》的批评是站不住脚的。不错,李登辉确实主张台独,但那主要是在他卸任总统之后。李登辉在总统任内,并没有主张台独。李登辉在担任总统期间,主要是完成了由蒋经国开启的民主转型。另外,他也通过几次修宪,重新定义了两岸关系。台湾废除了“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不再把中共政权视为“叛乱团体”。中华民国政府已经承认中华民国政府的实际统治权只限于台湾地区,即台澎金马;正副总统和立法委员也仅由台湾选出,这等于是承认了中共在大陆地区的统治地位。
有人说,李登辉提出两国论,这不是搞分裂、搞台独、搞两个中国吗?其实不然。所谓两国论,无非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华民国政府这两者“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乱团体,或是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内部关系”。两国论无非是台湾站在自己的立场,对现阶段两岸关系的定位。我们知道,台湾坚持自己是中华民国。中共说中华民国早已不存在,但台湾自己显然不会否认中华民国的存在。既然台湾坚持自己是中华民国,那么,它是怎样看待大陆的呢?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否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样,中共政权就是“叛乱团体”,大陆就是“沦陷区”,两岸关系就只能是敌对关系;要么,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样,一个中华民国,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这就成了两国论。
之所以叫“特殊的国与国关系”,是因为在这里,台湾仍然坚持中华民国的领土是把大陆地区包括在内的,台湾和大陆都属于中华民国。这和大陆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是把台湾包括在内的一样。既然双方宣称的领土范围是重合的,可见两者其实是一个国家,这表明双方都仍然坚持一个中国。因此,所谓特殊的国与国关系,就是一个国家,两个中央政府的关系。李登辉不止一次谈到,他主张的两岸关系就是“一个中国,两个政府”的关系。
2005年4月8日,国内人民网发表一篇《解读国民党参访团的大陆之行》,记录了4月1日中国社科院台湾所研究员王建民在强国论坛与网友的对话。其中两处是:
网友黄河飞流:王建民嘉宾,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能否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同属一个中国?
王建民:这个问题提的有水平,有观察力,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这样理解的。
网友老灰猫:咱当时为什么不和台湾讨论李登辉提出的"一中两府"方案?它的前提不也是"一中"吗?
王建民:你的观察力不错,大陆不少学者也提出了这种观点,只是我们对台湾问题的认识有个过程,过去的要求可能更高一些,我觉得也有不少遗憾。但历史不能重复,我们希望我们以后把握好历史机遇。
可见,大陆的台湾问题专家里也有不少明白人,他们知道李登辉提出的一中两府是合理的。只是中共当局冥顽不灵,拒不接受一中两府的合理方案,反而给别人扣上"台独"帽子,所以才导致两岸关系的持续紧张。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