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反革命?(刘宾雁)

(特约评论文章只代表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说话就要进入2005年了。五十年前的195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这五十多年历史中最重要的一年,因为那一年里发生的两件大事,注定了后来使几亿人民惨遭不幸的那些历史悲剧必定要发生。经历过那两大事件的人,现在未必还记得了;年纪较小的人,则恐怕就根本不知道那段历史。所以,当今天中国人又一次面临一个历史转折点时,说一说那些往事还不会没有意义。

第一件事,就是1955年5月,毛泽东亲自动手,揪出来一个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胡风是鲁迅最信任的弟子,文学理论家兼诗人。20年代在日本留学期间就加入了日共,始终没放弃马克思主义。鲁迅去世后20年,他继承鲁迅的传统,大力培养新人,同时以他的文学理论,批判五四以后中国文学界的歪风邪气,为中国文学的正常发展,做出很大贡献。他始终是中共的朋友,并不知道他的文学理论走上和毛泽东《延安文艺座谈会讲话》里所宣扬的理论相反的方向。同时,他又得罪了当时文学界的一些权威人物。但是,即使是胡风长期以来的对手,也没有认为他是敌人。毛泽东为什么要对胡风狠下毒手,在短短一个月里把他的问题的性质从文艺思想上的“反党”连升两级而变为政治上的反革命,至今还是一个谜。

二,紧接着打击“胡风反革命集团”,毛泽东又发动了一次肃清反革命运动。经过五十年代初期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和其他相关的运动,反革命已经基本肃清了,这是大家的共识。但是毛仍然坚持己见,结果是运动规模很大,而绝大部分都打错了。

不仅这两次运动是无中生有,后患无穷,它们还违反了一年前刚刚通过的人民共和国的宪法。给胡风定性,就完全是毛泽东以胡风和他的朋友们之间的信件里的文字得出的结论。而按照宪法,私人信件属于个人的隐私,应受到保护。宪法里规定人民享有思想和言论自由,而胡风和他的朋友和弟子们假如说有错误,那也属于言论和思想范围,并无反革命行动。根本没经过审判就定罪,也是违法的。胡风是关了十年以后才判决的,“集团”里的别人,有的是二十年后才判决。在批斗胡风和肃反运动中,完全照搬了延安时期所搞的“抢救运动”那套做法,随意监禁和刑求逼供,这当然也是违反了宪法规定必须保护的人权。所以,宪法从此名存实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也就变成无法无天的历史了。

经过五十年历史进程,是非是更加明显了。错误的不是胡风,而是毛泽东。正是毛泽东的那套完全违反文艺本性的思想和政策,把后来三十几年中国的文艺变成一片沙漠。同时,排除了胡风以后,他就把《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里的反人性、反人道、反知识分子和反对批判精神的思想推而广之,把1949年那场革命变成了反革命。所以,用毛泽东的逻辑来重新来一次定性的话,反革命就不是胡风,而是毛泽东了。仔细回顾一下的话,1949年以后毛泽东各个方面的决策几乎全是错的,包括外交政策----没干一件好事。造成的危害和留下的后患甚至超过了敌人,所以他本人即使还算不上一个反革命分子,但他的所作所为在客观上所起的作用却绝不比反革命分子更小。

1955年中国风平浪静,国泰民安,毛泽东为什么非要搞一次反胡风运动不可?动机复杂,但有一条是肯定的,就是要树立自己的绝对权威,不允许任何人挑战。舆论一律、思想统一的局面也就一直继续到现在。结果是害了人民也害了党,把毛泽东也害了。1955年以后,再加上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什么人都不敢说话了,于是毛泽东的慢性自杀也就开始了,除了他本人,谁也搞不倒他,而从1955年起的20年,毛泽东也就有了自己动手毁灭自己的充分自由。到1976年,终于大功告成。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刘宾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