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采访新规定-中国实现新闻自由的基石(刘青)

(特约评论文章只代表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中国政府实行严密的新闻管制,这是普世皆知的中国新闻领域的实况。记者无疆界组织评论2006年世界新闻状况。在全世界168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排在倒数第五位。在亚洲仅排在军政府的缅甸、全世界最专制的朝鲜前面。

国际上很多人权团体不断指出:中国是世界上关押记者最多的国家。但是中国政府历来不承认中国没有新闻自由,反而将中国描述为新闻自由十分充分。

例如在中国政府最近独创的人权展中,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盛赞中国的新闻自由。但是,中国政府最近出炉了一项新的新闻规定是针对北京奥运期间外国媒体在中国采访的。中国政府外交部新闻司司长刘建超说,为了办好第29界奥运会和第13界残疾人奥运会、方便国际媒体的记者传播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外国记者在华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

刘建超并专门对此加以解释说,这一规定意味着外国记者临时来华采访不再必须由中国接待单位出具邀请函并且陪同;同时外国记者到中国省市采访,必须得到有关省市外办申请并得到批准的规定也随着新的规定,不再需要办理了。这些放宽了的规定只适用于北京举办奥运期间,也就是2007年1月1日到2008年10月17日有效。过了这段时间,新规定自行废止又恢复到原来的新闻控制。

这项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发的国务院令全称为《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中国政府发布的这一新闻新规定共有九条相关内容。其中最受人们关注的是第六条,上述那些变化了的、放宽采访的内容就是第六条的主要规定内容。

从这些放宽了的规定可以看出,中国政府一向标榜的‘中国有充分的新闻自由’是谎言,因为这些新规定仅是新闻自由必要保障的一部分。有了这些新规定还不能保障新闻充分自由,没有这些放宽了的采访规定则肯定没有新闻自由。

可以说,中国政府这些放宽了的采访规定恰好戳穿当局长期吹嘘中国新闻自由的谎言。从这些放宽了的采访规定还可以看出,中国政府不仅极为严密地控制、操纵中国媒体、而且也对国际媒体不择手段地加以限制:不论任何媒体,只要在中国就没有新闻自由可言。

例如国际媒体要在中国采访,要先提出申请。这就是说允许不允许采访完全由中国政府决定。即使很不容易获得了采访的许可还必须由中国官方派出机构官员全程陪同。什么叫‘全程陪同’?实际上就是对采访过程监视、控制。这样不仅国际媒体的采访必须摊在中国官员面前,而且中国的被采访的对象也会碰到压力和震慑,许多真实情况和个人观感也不可能没有顾虑地讲出。

相比较过去的新闻控制而言,国务院这次发布的新规定显然给国际媒体较多的采访自由和空间。因此有也评论表示:中国或许可以由此走向新闻自由。中国官方观点也鼓励这种观点。如中国外交部暗示北京奥运会之后,中国新闻开放的程度只会更大。中国相关部门的高级官员甚至透露:中央已经拟定了今后5年将逐步开放媒体,但是对于新规定和流传的这些说法的疑虑不仅普遍存在而且是有大量的事实支撑的。

首先,新的规定能不能认真履行?恐怕在没有得到事实证明前,无论国际、国内都不会完全相信。其次,那些暗示和远景的描述,人们更是不可能当成有把握的事务看待,因为中国以往的历史一再显示新闻上的松紧程度完全是由政治需要决定。例如‘六四’发生后,很快发布了严密控制国际媒体的规定,即《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

所以中国能否出现新闻自由的局面,绝不是温家宝发布一个国务院令那么简单的事情。但是以政令放宽新闻控制的程度在中共掌权后的中国毕竟是首次。就是仅仅做做样子也必须有所放松,这对国际媒体来说是深入报道、真实报道中国的难得机会。对中国媒体来说也未尝不是一次拓展新闻自由的机会。中国媒体如能对这样的机会善加把握,通过这不足两年的时间的新闻报道,让中国政府明白没有新闻自由的社会不可能是一个跻身世界前列的现代国家,同时也要让政府知道,实施新闻自由并非就是政府的灭顶之灾,那么就有可能为中国实现新闻自由打下基石。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