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警方跨省抓捕女性网络小说作者 法律与文学自由边界引发热议

近日,甘肃兰州警方展开大规模跨省抓捕行动,逮捕了多名创作耽美及“限制级”题材的女性网络小说作者。这些作者中,既有在校大学生,也有刚入职的年轻职场新人,且不少人并未通过写作获得明显盈利。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行动波及人数可能达到两三百人。这一事件迅速在法律界和公众中引发对“淫秽物品牟利”认定标准、执法管辖权范围及创作自由边界的讨论和争议。

自2024年安徽绩溪警方启动“清朗网络环境”整顿以来,针对女性向网络小说平台海棠文学城的执法行动持续扩散。6月1日,微信公众号“李宇琛的笑诞记”披露,2025年上半年甘肃兰州警方也展开了前所未有规模的跨省抓捕行动。文章援引知情者称,波及的作者多为写作耽美、R18(限制级)题材的女性。参与抓捕的单位包括兰州市公安局下辖的城关分局、兰州新区分局及森林分局等多支警力。

与安徽绩溪案件根据“获利金额”区分刑责不同,兰州警方针对即使是“无偿写作”或仅获微薄打赏的作者,也以“为平台引流、构成整体牟利”为由依法处理。此举引发社会对“牟利”定义边界的强烈质疑。

此次兰州警方的行动被业内称为继安徽绩溪案件后的“远洋捕捞”式抓捕。去年6月至12月,安徽警方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跨省抓捕五十多名耽美作家,兰州则于今年再度开展类似行动。

本台曾尝试联系兰州市公安局及兰州新区分局,但电话无人接听。

兰州资深媒体人刘阳本周二(3日)接受采本台访时表示,他早在一个月前就听闻相关消息,但未想到波及人数如此众多。他说:“文化市场一直是重点监管领域,尤其是涉及同性恋情感的作品。去年安徽警方已经搞过一轮‘远洋捕捞’,这次好像又抓了一批,说文章有淫秽内容。我真搞不懂他们,是要强调政治正确还是想钱想疯了?公安局现在没钱,抓人也成了挣钱手段。”

耽美文学主要描写男男恋情,因不符合中国严苛内容审查,许多作者选择在台湾成人付费网站如海棠文学城发布作品。去年安徽警方认定这类行为构成“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自2024年6月20日起,警方在重庆、浙江、福建、云南等地展开大规模抓捕。

“李宇琛”公众号文章提到,一名仅获得“两个海棠币”打赏的作者也被立案移送检察院;有作者向律师透露,“即使文章免费发布,也被视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证据”。执法单位被指“批量处理”案件,拒绝取保候审。

“李宇琛的笑诞记”由知名网络文化评论人李宇琛运营,该公众号以深度剖析中国网络文化和社会热点闻名,特别关注网络文学领域的内容审查及作者权益,影响力较大。李宇琛本人因持续关注耽美文学及女性亚文化,在网络平台披露相关执法动态及受害作者声音,是业内重要消息来源。

985高校女作者讲述心路历程

今年5月,多位微博用户披露亲身经历。一位985高校女学生,在收到研究生拟录取通知不久后被警方带走调查,校方随即通知家属并取消其录取资格。她回忆说:“写作只是想攒钱去看川西的雪山,没想到结果却是一纸退学通知。”

微博用户“似锦的似锦”坦言,自己写作仅获四千余元稿费,如今这些收入却成为定罪证据:“我真想不到,靠文字维生竟然走到这一步。”另一位作者“记得披马甲”透露,为缴纳罚款不得不变卖电子设备,自称“才二十岁,却已经烂掉得太早。”

作者“冰冰棒棒丷”形容自己在家中穿睡衣被警方带走的场景:“过去写下的每一个字,现在都变成铐住我的铁链。”

轻者缓刑 重者入狱 头部写手判刑四年以上

有媒体报道显示,涉案金额低于二十五万元且积极退赃的作者,多数可获缓刑。头部写手“云间”即便退赃,仍被判四年六个月;未能筹资退赃的“辞奺”面临五年半刑期。

中国某大学法律系讲师宋涛接受本台采访时说,这场针对女性耽美写手的大规模跨省打击,是近年来关于“制作、复制、出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适用中最广泛、最具争议的一次。他强调:“打击非法牟利不能以牺牲表达自由为代价。执法边界不能模糊,虚构创作与传播必须区别对待。”

宋涛进一步指出,《刑法》第363条第一款明确,制作、贩卖淫秽物品以牟利为罪。但兰州警方将“无偿发布”或“微额打赏”均认定为牟利,严重扩展了罪名边界。

法律学者陆沉渊评论称,即便诺奖作家莫言的文学作品也含色情元素,中国古典小说《金瓶梅》《三言两拍》甚至《红楼梦》都存在色情描写,西方文学同样如此:“文学作品不该如此严苛限制,这根本算不上违法。”

律师质疑警方越权抓捕合法性

江西律师马国光对本台说,《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应由犯罪地或被告人住所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兰州警方为何跨千里执法全国作者,“远洋捕捞”合法性存疑。他质疑:“缺乏公开司法协作和统一认定平台,这种非本地‘统一执法’难免越权。”

马国光继续说,中国尚无针对“虚构文学作品”中淫秽表达的司法解释。耽美、R18亚文化文本是否等同淫秽物品、何种情况下构成“社会危害”,均无定论。立法空白与标准模糊情况下,刑法强力介入恐将产生寒蝉效应,严重影响写作生态。

法律与文学的边界 谁来划定?

法律学者指出,“淫秽物品牟利罪”适用历来争议巨大。面对虚构情节和文学表达的网络小说,更应审慎适用。社会舆论质疑此次行动的广泛性和严苛性,或与地方部门“创收”或“指标性执法”有关。

微博用户“你才屁咕瓣”感叹:“这次执法不看盈利,点击率低、纯兴趣写作的也一并抓。”不少声音担忧,重压将给中国年轻女性创作者带来心理重负,甚至引发寒蝉效应。

本台去年12月报道过这场自绩溪延烧至兰州的“文学打击行动”,其波及面之广、尺度之严已超传统“扫黄打非”。数字平台上兴起的女性亚文化写作,正站在法律审视的临界点。某作者绝望地写道:“只盼法律能看到那个卖头发换钢笔的女孩,给我们一个公正结果。”

责编:许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