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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总统当选人彼得·帕维尔(Petr Pavel)1月30日与台湾总统蔡英文通电话。中国外交部指帕维尔此举公然违背捷方作出的“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承诺,并敦促捷方立即纠正错误,以实际行动恪守“一个中国原则”。捷克方面回应,坚持自己的“一个中国政策”。
世界各国与中国发展外交关系时,都会应中国的要求,对于“一个中国”做出表态。许多国家将相关政策称为“一中政策”(one China policy),但不同国家的政策内涵各不相同,有时和中国定义的“一中原则”(one China principle)差异很大。中方却经常单方面宣称其他国家已经承诺坚持、恪守“一中原则”,实属误导讯息。
深度分析:
帕维尔1月30日在 推特发文表示已与蔡英文通话,感谢她致贺当选,并表达希望未来能亲自见面。台湾的总统府发言人林聿禅转述,蔡英文与帕维尔于30日晚间6时举行电话会议,通话近15分钟。
捷克与台湾不具正式外交关系,路透社报导指两人通话“非比寻常”,是台湾外交工作的突破。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 1月31日例行记者会被问及相关问题。她说:"帕维尔罔顾中方多次劝阻和交涉,执意与蔡英文通电话,同台湾当局开展官方往来,严重干涉中国内政,公然违背捷方作出的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承诺,向'台独'分裂势力发出错误信号。"
毛宁并说,“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问题事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中方的核心利益,也是中国同建交国发展关系的政治基础。中方敦促捷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错误,消除该事件的负面影响,以实际行动恪守一个中国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毛宁回答全文使用的都是“一个中国‘原则’”,同时“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样的措辞,是中国对“一中原则”的标准表述。
捷克与欧盟 采行“一个中国政策”
路透1月31日报导,捷克总理费亚拉(Petr Fiala)透过声明指出,“捷克尊重并坚持自己的一个中国政策。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我们自己决定与谁通电话以及与谁会面。”
捷克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网站表明,捷克与欧盟采行“一个中国政策”。 捷克与台湾未建交,但在非官方层面合作,特别是在经济、贸易、文化、教育、科学和旅游等领域。
身为欧盟一员的捷克,在"一中政策"的表述上,和欧盟立场一致。欧盟执委会发言人在 例行记者会答复提问时表示,欧盟及会员国长期采取"一个中国政策",并在其架构下与台湾交往。
欧盟奉行的" 一个中国政策",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同时欧盟与台湾在广泛领域发展坚实的关系与密切合作。
美国的“一中政策”与中国立场明显不同
除了欧盟会员国,美国的“一中政策”已实行数十年,其历史与实质内容较为复杂,与中国采行的“一中原则”差异甚大。
美方长期实行“一中政策”,它由国内法、外交公报及政策文件来定义。包括:《台湾关系法》、美中三个联合公报 —-1972年《上海公报》、1979年《建交公报》、1982年《八一七公报》,以及被称为“对台六项保证”的政策文件。
1979年1月1日,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建交公报》记载: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
但《建交公报》对于中方的“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之立场,中、英版本用字不同而有所歧异。
在英文版里,美国认知(acknowledges)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中文版的用字并非“认知”,而是美国“承认”中国的立场。
2006到2016年担任美国在台协会主席的薄瑞光(Raymond Burghardt) 曾 解释,"美国明白表示'认知'不代表认可、不代表接受,除了'认知'以外不代表任何意义。过去37年来,有许多场合都有人对美国施压,要求美国在台湾主权问题上采取更明确的立场,美国从来不曾同意。"
美国不同意“一中原则” 中国批美行动不断倒退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普莱斯(Ned Price)2022年5月21日 推文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续公开错误描述美国的政策。美国并不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中国原则"-我们仍然致力于我们长久以来、不分党派、在台湾关系法、三个联合公报和六项保证指引下的一个中国政策。
中方也并不全然同意美国的"一个中国政策",其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于2022年8月2日 例行记者会上说,"近年来,美方口头上声称坚持一个中国政策,但行动上不断倒退,甚至虚化、掏空一个中国原则,不仅先后将其单方面炮制的、中方从未承认且坚决反对的所谓'与台湾关系法''对台六项保证'塞入其一个中国政策表述,还违背仅与台保持非官方关系的承诺,不断提升美台接触水平,并持续加大对台军售。"
中方始终主张各国应尊重并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虽然多数西方国家坚持其自身的“一中政策”,但也有国家奉行“一中原则”,如俄罗斯、土库曼曾与中国发表联合声明,承诺该国奉行“一中原则”。
台湾的外交部曾表示,中国政府无权在国际上代表台湾,更不应将其虚构的“一个中国原则”,强迫其他国家、国际组织及国际企业做出违背意愿与事实的不实论述。
结论:
各国有权制定该国政策,也有权不同意、不接受他国的外交政策;虽然“一中政策”、“一中原则”部分内容存在歧异已久,但过去数十年,各方在“一中”框架之下互相保留某种程度的模糊空间。
然而近年来,中方愈来愈强势宣传自己的“一中原则”定义,不仅单方面宣称“一中原则”为中国与建交国之间的政治基础,还会指控他国违反“一中原则”,而这些说法并不属实。因此,捷克等欧盟会员国多次重申奉行“一中政策”,中国仍宣称捷方违背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承诺,属误导性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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