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查核 │ 美军主张台湾海峡是"国际水域",中国反对有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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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导弹驱逐舰米利厄斯号16日由南向北穿越台湾海峡。中国外交部和解放军东部战区先后声明抗议。

美军也声明强调,米利厄斯号是在“国际法适用之公海航行和飞越自由”水域,做“例行性”航行穿越。但中国外交部强调,国际海洋法没有“国际水域”的称法,反对以这种说法“操弄涉台问题、威胁中国主权安全”。

亚洲事实查核实验室查证认为,“国际水域”一说有国际法依据,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台湾海峡的确为各国船只享有公海自由航行权利的水道,空中亦然。中国外交部的声明内容属误导。

米利厄斯号通过台湾海峡的照片 (图/美海军第七舰队网站)
米利厄斯号通过台湾海峡的照片 (图/美海军第七舰队网站)

深度分析:

美、中双方的基本主张是什么?

美国海军第七舰队在米利厄斯号通过台湾海峡后 发出声明,强调美国军舰是在"国际法适用之公海航行和飞越自由"水域。而米利厄斯号航行的通道,"位于任何沿海国家的领海以外",美国军队可以在国际法允许的任何地方飞行、航行和作业。

另一方面,中共解放军东部战区新闻发言人施毅陆军大校在第一时间批评美国"公开炒作"米利厄斯号的行动, 同时声明: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组织兵力对美舰过航行动全程跟监警戒。战区部队随时保持高度戒备,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地区和平稳定。

在例行记者会上被问及相关议题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 批评美国派军舰来台湾海峡炫耀武力,危害中国主权和安全,破坏地区和平稳定,是台海和平稳定的麻烦制造者。

但值得留意的是,针对美国主张的"公海航行和飞越自由",中国外交部曾在去年6个月做出重要法律意见宣示,当时,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 表示: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中国国内法,台湾海峡水域由两岸的海岸向海峡中心线延伸,依次为中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中国对台湾海峡享有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同时也尊重其他国家在相关海域的合法权利。

此外,国际海洋法上根本没有‘国际水域’一说。有关国家声称台湾海峡是‘国际水域’,意在为其操弄涉台问题、威胁中国主权安全制造借口。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

台湾海峡的法律定位是什么?

中国外交部的声明衍生出的问题是:台湾海峡的法律地位是什么?这些名词的诠释关系到什么?

1994年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由领海基线向外延伸12海浬为“领海”,再向外12海浬为“毗连区”(台湾称“邻接区”)。

台湾海峡最窄处约70海里,最宽处约 220海里。根据两岸政府各自宣告的领海及毗连区范围,可以发现台湾海峡仍有两岸各自的领海和毗连区覆盖不到的部分,这部分确实是各国船舰可以自由航行、通过的水域。

台湾海峡两岸领海范围示意图(图/亚洲事实查核实验室制图)
台湾海峡两岸领海范围示意图(图/亚洲事实查核实验室制图)

美国的主张的 “国际水域”什么意思?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 内德·普莱斯(Ned Price)在2022年6月回复媒体查询台湾海峡法律定位时表示:

“台湾海峡是一个国际水道(国际水路),这意味着台湾海峡的海上和空中的公海航行自由(公海自由),都受到国际法的保障。 ”

台湾学者林正义研究 发现,虽然美国并未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而是另外颁布适用美国海军、海军陆战队的《美国海上行动法指挥官手册》,认为各国领土 24海浬以外的水域都是可以自由航行的'国际水域'。美国政府在2022年年3个月版的《指挥官海军行动法手册》指出,有五类适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其中台湾海峡和宗谷海峡、大隅海峡、宫古海峡等共同被列为"公海自由"水域。

国际法专家,台湾制宪基金会副执行长宋承恩对亚洲事实查核实验室指出,“国际水域”向来是国际法上的惯用语词,指的是不为“领海水域”领海所涵盖的水域。在航行自由或管制权利的意义上,“国际水域”一词的确有合法、明确的意义。

亚洲事实查核实验室也在台湾国家教育研究院网站上,查得" 国际水域""国际海域"等名词,解释为"符合公海自由原则之水域,如邻接区,专属经济海域及公海",可以使用在造船、地理、机械、海事等领域。

美国海军第七舰队发布米利厄斯号通过台湾海峡的照片(图/美海军第七舰队网站)
美国海军第七舰队发布米利厄斯号通过台湾海峡的照片(图/美海军第七舰队网站)

中国的主张在法律和政治上如何解读?

汪文斌在声明中提到:“台湾海峡完全被‘中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所涵盖……中国享有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汪文斌上述的说法,意指如果中国在政府在台湾海峡宣告200海浬专属经济区,就必定覆盖整个台湾海峡。但宋承恩强调“专属经济区”保护的是当事国的经济权利,当事国不能干涉专属经济区里的航行自由。

台湾国际法学会副秘书长林廷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进一步 指出,中国的主张不只依据《国际海洋法公约》,也可以依照三部中国的国内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海警法》和《海上交通安全法》。就这三部法律,中国政府如果认定外国军用或政府船舶有违法行为时,可以强制驱离或拖离。

林廷辉形容中国政府的立场是企图将台湾海峡“内海化”,借此制止其它国家介入台湾问题。

结论:

台湾海峡确实存在开放给各国船舰、飞行器自由航行、通过的水域。而这个事实和两岸政府各自的政治主张无关。也就是不论视中国大陆与台湾为同一个国家的领土,还是分属两个国家或政治实体,都不会改变台湾海峡中间存在得以自由航行的水道或水域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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