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文学“扫黄”:道德至上VS“恐怖治国”

一场持续近半年、对台湾成人网络文学平台“海棠文学城”的作者抓捕事件算是有了结局。

12月初,一个笔名为“从此没此作者“的微博发文,讲述自从八月被抓后,“犹如坠入地狱“,“恐惧让我几乎夜夜失眠“,”觉得天塌了“。他庆幸自己得了一个缓刑两年的结果,虽然“不知何时能还清欠款过上真正正常的生活“,但还是觉得“在外面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并警告说“我们郭家不允许写就是不允许写,就算在外站写只要你在这片地土地就都会被抓,不要有侥幸心理”。

随后几天,网络上传出一些被抓捕作者的结果,一位已退赃的海棠头部作者被判刑“四年半“,一位没有钱退赃的作者被判了五年半,还有一些小作者通过全额退赃、预缴了一倍罚金获得了缓刑两至三年。但在中国的裁判文书网上,至今并没有案件的判决文件,大家只能从网络上零散的信息猜测罪名是“传播淫秽色情作品牟利罪”。

“对,没有看到官方文件。我觉得这件事情诡异就在这里。”有十余年网文阅读经历的李华(化名)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我感觉政府每次处理这一类型的事情的时候,好像就是用这样的一种方式。就是你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被抓,也不给你一个说法,也不给你一个标准。”

“我早就不觉得新鲜了。”另一位曾是中国网络文学作者肆月舒(化名)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每年都有一些网络作者被抓,被判刑,现在大陆的平台基本都收得很紧了,海棠的特点是个台湾平台,现在就连在海外平台上的写也不安全了。”

中国时评人小武(化名)认为中国大陆对境外平台的中国作者开展审查也附和其一贯的逻辑。他在电话中对自由亚洲电台评论:“台湾的也好,香港的也好,只要是用中文写作的这种平台,那最大的读者市场肯定还是在中国的。如果从《国安法》的逻辑看,中国就是觉得他有权力管的。”

抓捕作者事件
抓捕作者事件 一名网民对抓捕事件的叙述 (微博截图)

审核标准的随机性

据澎湃新闻2024年3月发布的《网络文学平台生态抽样调查报告》,至2023年底,中国网络文学作品总量已达到3458.84万部,被翻译成20多种语言,产生了《庆余年》《莲花楼》《开端》《步步惊心》等成功改编为影视作品的IP,在2022年时,用户规模就已达4.92亿,正在改变中国文学的传播路径。

肆月舒从初中开始就成为了中国同人小说(以现有漫画、小说、影视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节或背景设定等元素进行的二次创作)的作者,在多个平台都有创作经验。“网络文学最开始兴起就是因为门槛低,只要有兴趣,谁都可以写写。”她说。

直到有一天,她突然发现自己发布的内容消失了,这才知道,原来网络文学有“审查“。但回想这么多年的网络创作经历,她最大的感受并不是审核的存在,而是审核标准的随机性,“就是其实你也并不知道到底什么是可以写的,什么是不能写的,原来能写的,随时就可能不能写了”。

具体到此次抓捕所涉及的“黄色内容“,肆舒月和李华都表示,网文作者门槛低,质量参差不齐,早年间有很多色情内容存在,有些是纯粹的“黄文“,但有些色情内容是为了情节发展而存在,“写爱情小说不可避免会涉及一些性的内容”。

“非要严格管控的话,很多文学作品也有涉性的内容。”小武对中国政府在“扫黄“上的坚持一直不理解,“莫言的《丰乳肥臀》、陈平原的《白鹿原》还有贾平凹的小说都有大量的露骨内容,这些算不算呢?要我看也算的。”

对一些靠网文为生的作者来说,色情内容有时候也是获得流量的手段。李华介绍说,网文的竞争非常激烈,尤其是新手作者,要想被读者和平台看到,有时候会设计一些这样的情节,希望获得一些流量。“靠网文为生的作者也很辛苦的,据我所知,很成功的作者,一般一天更新三章,得一万多字,一个月的收入最多就是两万块钱吧,这还得被平台推荐的,大概是一千次6块钱左右。大量的作者其实不赚什么钱,我看过作者一天就赚0.1块钱。”

肆月舒也表示,尤其是在同人小说圈内,靠兴趣支持的作者更多,是否赚钱是其次。

事实上,中国境内的网络文学发布平台如晋江文学城、起点中文网网等,从2015年起,就逐渐收紧对内容的审核。李华说,“原来还可以有一些隐晦的写法比如“大战八百回合“或者“水乳交融“什么的,现在这种也不行的,脖子以下都不能写也看不到了。所以这轮抓的作者都是海棠的,因为这类内容在境内平台已经完全不可能发布了。”

中国网络上流传着不少调侃晋江文学城审核的笑话。该平台的机器审核会自动将不符合规定的字词替成“囗囗“,比如,当作者写道“他生性爱自由“,最后只会显示“他生囗囗自由“,如果作者写“他蹲下身捡起……“,最终会显示为“他蹲囗囗捡起”。

这种审核不只针对色情,也包括时政敏感词汇,尽管作者本意与政治无关。李华举例说,“如果你写八九不离十,最后就会变成:囗囗不离十。”

不过,在各大APP垄断流量的背景下,一些中小平台又会利用一些色情内容去争取读者、扩大流量。小武就曾接到过一些中小平台的邀请,并明确说希望能写一些“擦边“(中国互联网用语,指使用非直接的但容易让人联想到色情的挑逗行为或文字)内容,“还告诉我说比写时评赚得多“,他认为,“平台也不是无辜的,也会利用这些漏洞扩大自己的收入,政府查起来再收紧。”

标准的随机性存在于各个环节。肆月舒曾计划过在中国漫展——中国最大的同人作品交流展会——将自己的作品印刷出售给粉丝,都已经征集好册数,做好了印刷前的出版和设计,但在印刷时被印刷厂拒绝,理由是“接到通知,不能印刷这类作品”。

“我们也知道可能会需要书号,之前很多作者也都印过,所以想试一试,没想到就是不行。但是,今年在杭州举办的漫展,杭州要大力推广,市长和文旅局长都去了,又能印刷出版了,你看,那些法律还是存在的,但有时候手松一下,有时候紧一下,你就更搞不清楚什么时候是可以的。”

厌倦了几年一次的波折,肆舒月现在只在国外的平台发表自己创作的同人内容,她用一种很无奈的口气谈到这种选择:“我觉得真实的原因就是审核它是一个政治任务,是网警的工作,所以它永远是在进行中的,永远都会存在,它不可能改变,也不可能停止。”

被捕者家属
被捕者家属 被捕者家属对事件的反应 (微博截图)

被规训的读者与红色基因作者

让作者们困惑的不只是模糊的规定、暧昧的平台,还有读者。

小武认为,网络文学在中国能够获得大量的读者,根本原因是中国普通百姓获得快乐的成本很高。“在中国普通人想要放松一下,读这种文章的话门槛就比较低,一个手机,有网,有时候充十几块钱就可以享受服务了,但现实社会中你就跟朋友去一次KTV他也要消费好几百块钱,在这种比较逼仄或者压抑的社会状态下,又没有排解或放松的渠道,所以才有大量人涌入网络小说或者抖音这种网络视频的渠道,这其实就是一种低成本获得快乐的渠道。”

已经读研究生的李华喜欢看网络小说。她坦率地承认,“我有时候就是想体验一下这种单纯的感官刺激,我觉得这也是人类的本能。“她现在在国内一个网文平台阅读,阅读不收费,但有广告。嫌看广告烦,她还是购买了会员,“一年也就100多块钱”。

但对肆月舒来说,读者也正在成为审核系统的一部分。这个风气其实2019年晋江文学城在一次“被喝茶”后引入的机制,鼓励读者去举报作者,以帮助平台完善审核机制。

“现在发展成读者要干涉你写的内容,比如你写一部校园恋情小说,但还想写他们从学校毕业后的发展,那你需要在作品前面打tag,如果你不打tag,就会有读者投诉;或者我写A和B的感情,然后我又引入C,但有读者不喜欢C,他就要举报你。”肆月舒觉得自已本来是就是出于兴趣才写作的,“但我现在既要被系统审核,还要被读者审核,我不想过这样的日子”。

但在李华看来,因为读者中有许多“小粉红“,网络作者也要向红色转变。她看过一个修仙小说,女主角从现代社会穿越到了一个人们生活很不好的修仙时代,写到三百多章时,作者突然解释为什么选择这个女主角去穿越,“主要原因是这个女主生活在一个社会主义社会,而且不单纯是社会主义社会,而且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人民过得特别好,他希望这个女主穿越过去也把那个世界改造成这样的社会”。

李华说:“我看了以后红色教育真的是入脑入心入肺,要么就是红色基因本来就是在这些作者身体里面,真的很恐怖。”

肆月舒认为,网络风向就是社会风向转变的体现。“读者现在可以因为你写了他不喜欢的人物举报你,将来就可能以你不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来抨击你,作者就完全失去了自己创作的自由,也就没什么乐趣了。”

“你自己就可以过得那么快乐,还要我政府干什么呢”

此轮被抓捕作者的罪名多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根据中国《刑法》,这一罪名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罪行,通过互联网复制、分享、展示亦属于传播的一种。

而对于这个罪名的量刑标准是2004年出台的一份司法解释。其中规定:点击次数超过1万次或收入超过1万元以上即可立案;点击达到五万次以上或收入达到五万元以上,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区间量刑;如果点击次数达到二十五万次以上或收益超过二十五万元以上,即可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区间量刑。

广东律师陈兆楠对这一量刑标准发表了评论。他以盗窃罪的量刑作为对比,在广东一类地区,盗窃金额在10万元以上,量刑区间才会超过三年;盗窃金额超过50万,才可能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区间量刑。他认为,在同一违法所得数额的情况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往往面临较高的刑期,量刑标准是相对严苛的”。

陈兆楠还提到“海棠“作者的取证难题:如果是境内网站,公安机关可以控制服务器,调取内部数据,但因为“海棠“是台湾平台,公安机关只能依靠前台点击取证,但很多网络平台采取虚构、人为设置点击数的运营手段,导致目前无法获得“海棠”作者的真实阅读数据。

同时,一个作品不可能每个字都涉及色情,是否需要区分淫秽内容的收入与非淫秽内容的收入,以及具有艺术价值的两性描写是否能够定性为淫秽内容,都是需要讨论的。但现实是,鉴定一部作品是否为淫秽色情作品,根据相关规定,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指定两名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同志共同进行,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参加”。

自称网络作品《六朝》作者李鑫(笔名为龙璇、紫狂)家属的一篇博文就对此提出异议:一审在“短短14天内对39部作品总计2亿字书籍的审查——平均每天需阅读相当于23本《三国演义》“,鉴定李鑫的网络作品《六朝》为淫秽作品,“明显违反常识”,并以其在十余年写作中获利30万元,判处10年有期徒刑。

网络热议的焦点还包括量刑的起点仅从5万次开始,但以被抓捕的海棠作者“远上白云间”为例,其十年累计的点击量早已超过这一标准数千倍。

小武认为:“中共就是定一些入刑标准非常低的罪名,我觉得他们就是想用这个来钳制老百姓的生活,让你觉得时刻有一种很容易触犯法律的可能,让你形成一种恐惧感。”

肆月舒对此深有感触:“我第一次被删文就感受到了审查制度和它的恐惧性,因为这个东西是一种很直接的方式告诉你:你这个人不存在了。因为网络社会上是不能脱离信息存在的,如果你的信息都没了,你就直接消失了。”

她还认为,“如果真的想保护未成年人,我们可以使用分级制度,把各种级别作品的标准定义清楚,分清楚阅读的人群,包括影视作品,不就解决问题了吗?成年人看一点两性的内容,有什么危害呢?比在旅馆里放摄像头偷拍危害还大吗?”

“如果说伤害,我觉得色情内容不如战争片给未成年人的伤害大。”李华至今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七三一部队》:“吓得我好几天做噩梦。现在让未成年人看的很多爱国片,抗美援朝什么的,血腥场面都很多。小孩子其实理解不了一些色情的暗示,但是都能理解血。”

谈到网文“扫黄“的原因,李华的感受是,“就像大学生夜骑事件后来被禁一样,中国政府就是不希望你有未经允许的高兴,你要高兴也必须在它规定的方式里,为祖国强大高兴,为高铁又开通一条高兴,但你不能自娱自乐。你自己就可以过得那么快乐,还要我政府干什么呢?”

“道德越紧,反弹越大。”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刘晓蕾在评论《金瓶梅》产生的时代背景时这样写道:“当道德过于高调严苛时,文学却要为人性辩护,争取生存的空间。这也是明代色情小说泛滥的重要原因。”

中国历史上几次重演类似的场景,比如文革末期,大量流传的手抄本《一双绣花鞋》和《少女的心》。

李华觉得,这个景象可能还会重演。“就像小孩子,你越不让他动的东西,他就越想去动。你要去做一件社会上禁忌的事情,反而会产生更多的刺激。”

小武提到,大约十年前,微博上一些公共知识分子被以“嫖娼“的名义抓捕或判刑,可以看做看似“道德至上“实则“恐怖治国”这一逻辑的开端。只不过,那时大家还可以讨论一下案件的审判是否公正,但如今,这些案件连被讨论、甚至看到的机会,都没有了。

责编:李亚千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