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XT:厦门远华走私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涉及官员最多的贪污腐败案件。一九九三年,远华集团创办人、原籍福建晋江的赖昌星靠走私电子芯片聚敛大量财富。一九九四年,赖昌星任总经理的厦门远华集团公司在香港购置大量物产。一九九六年,远华集团一座大厦动工,赖昌星以六百万元人民币向厦门各级官员行贿。一九九八年,远华集团在福建嵩屿油码头走私柴油,获利五十亿元人民币。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号,中共有关当局成立厦门走私案中央专案组。同年八月,中央专案组开始全面调查远华走私案。二零零零年一月,远华案首犯之一、厦门副市长蓝甫携妻逃往澳大利亚。同月,中国官方媒体否认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贾庆林的妻子林幼芳与远华案有关。二月,蓝甫回国自首。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二号到三十号,远华走私案在厦门、福州、泉州、莆田和漳州同时开庭审判。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四号,涉及远华案的中国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被逮捕。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八号,厦门远华走私案首批涉案人员审判结果公布,十四人被判处死刑,其中三人缓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