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 中国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人星期四表示,司法部门对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实行超期羁押和刑讯逼供的情况在许多地方依然相当严重。下面请听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VOICE:所谓“超期羁押”,就是对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长期关押而不加以审讯。中国1996年通过的新的刑事诉讼法是禁止这一作法的。至于刑讯逼供,从来都为中国的法律所禁止。然而,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侯宗宾星期四披露,对被告和犯罪嫌疑人实行超期羁押和刑讯逼供的情况仍然相当普遍。这位官员还说,司法系统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不少地方的执法人员对新的刑事诉讼法赋予律师的权限非法加以限制。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研究员虞平表示,在中国,超期羁押的情况确实相当严重:ACT:虞平表示,根据国际社会所广泛认同的人权与司法标准,司法机关不可以强迫犯罪嫌疑人自证其罪。中国的法律虽然对刑讯逼供是禁止的,但是执法部门并没有采取措施杜绝这一作法。他说,ACT: 在谈到应当发挥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作用的时候,这位法学家表示,中国的一些执法人员还不懂得尊重律师的合法权限:ACT:法新社28号有关中国司法部门对被告超期羁押的报道中列举了民运人士江棋生的例子。江棋生本星期三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被判处四年徒刑。江棋生因在1999年4月呼吁北京市居民为六四天安门事件的死难者举行烛光悼念活动而被捕,前后共被关押了19个月;江棋生的妻子表示,在此期间,当局不许她给丈夫打电话,也不许她探望。对此,“中国人权”负责人肖强表示,ACT:肖强说,长期“监视居住”, 实际上就是“任意羁押”,是对江棋生的基本人权的践踏。这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