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煽动国家政权罪判刑七年的辽宁省独立异见人士郑贻春决定上诉.星期一,他和上诉律师高智晟首次和他见面详谈认为,坚信自己所做是正确的.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的报导.
郑贻春的三弟郑晓春星期三对本台表示,星期一上午,他陪同高智晟律师到营口市看守所会见了郑贻春.然而会面前看守所方面多方刁难:提出条件,要有当地律师陪同才能见面,
高智晟律师告诉记者:他坚信自己所做的是正确的.隔着玻璃交谈,他身体不怎么好,糖尿病
去年十二月三日,郑贻春被辽宁省营口市公安局内保处秘密抓走.四月廿六日,营口市检察院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煽动颠覆国家罪起诉郑贻春,证据是他的六十三篇发表在互联网上的文章.七月廿一日,第二次庭审,检察院补充证据指控郑贻春与海外媒体大纪元勾结,还接受资助.九月廿二日,法院根据刑法第一零五条和一零六条,判处郑贻春有期徒刑七年.
对于第二次庭审补充的证据,郑贻春曾在庭上翻供说,他是被诱供的.高智晟表示:补充的这条证据对郑贻春很不利.一零五条是煽动颠覆,一零六条是煽动颠覆加上与境外勾结,多了两年
海外有消息说,郑贻春原本被判九年,是与他是九评共产党的作者有关.对此,高智晟律师引述郑贻春表示:他应该不是作者,就这一话题我们婉转地交谈,因为九评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他显然认为是他写的很荒唐
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的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