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号,中国政府监察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政纪处分方面的规章。这一规章把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归纳为七类25种表现,把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归纳为五类18种表现,并且明确规定了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分种类。几年前曾在内蒙古办理劳工案件,现在旅居英国的律师许北方和旅居美国纽约的、长期提昌中国进行政治改革的方觉告诉本台记者申铧,这一暂行规定不是解决中国事故频繁发生的根本途径。那么在他们看来,如何才能根本遏制事故的发生呢?请听申铧主持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