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华侨房屋开发公司状告【中国改革】杂志“侵害名誉案”日前一审判决原告败诉。被告辩护律师浦志强认为,这次判决引进了两个概念,即新闻监督和公正评论不涉及“名誉侵害权” 的问题,此案在追求司法公正和新闻自由方面有重要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