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椒江区一百二十一名群众因房屋产权问题上访十多年一直得不到解决。星期二,他们联署要求罢免官员张正华和江方清,认为他们两人在处理私房主上访问题的过程中行政不作为。此议还得到了两百六十四名经租房主的支持。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的报导。
浙江台州椒江区一百六十四户私房主因拆迁问题上访十多年得不到解决后,其中一百二十人星期二联名向椒江区人民代表大会递交罢免动议书,建议罢免椒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正华和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江方清的职务,认为他们两人在处理私房主上访问题的过程中行政不作为。其中一位联署人李女士星期四对本台表示,已经把联署信递到区人大,还没有得到响应:
记者:你们为什么要罢免张正华和江方清呢?
李女士:我们反映好几次都没有把我们的事情放到桌面上讲,他们说我们的事情要了结,我们不同意。前几天他们还打电话来说,事情了结了,就是“划拨”,没有“出让”。
根据提出罢免建议的群众介绍,椒江区东边片光明路、中山东路段十三年前开始旧城改造。当年,开发商不具备开发资质,没有房屋销售许可证,欠缴土地税费,土地审批手续至今未办,虽然问题不少,但在辖光明路和中山东路的海门街道出面下仍然有二百多间房屋并占据相连庭院被拆毁,开发商最终建起了十四幢商品房。至于对原私房主的补偿事前双方并未达成协议,木已成舟之后,私房主被逼接受住房低价赔偿,院落不赔偿的条件。而新的商品房建成后,开发商为了缴清土地税费,以十一套营业房作价抵押给有关部门,由海门街道办事处、椒江城建局和国土局对外放盘收租至今。另一位联署人蔡先生说:
蔡先生:出租给人家有收据有合同怎么不承认?
记者:你们有这些证据吗?
蔡先生:有啊。合同,发票,收据,海门街办三套,城建局七套,国土局一套。不能出租的。
记者:因为(房子)不是他们的。
蔡先生:对啊。
私房主通过十多年的上访后,椒江方面决定把土地使用权交“划拨”给私房主,对于所谓的“划拨”,是指房主出租房屋前必须向政府缴交数万元不等的税费。
椒江市民中间有房屋产权问题未解决的二百六十四名经租房房主在获知罢免消息后也表态支持。一位姓林的代表说:
林先生:我认为政府行政不作为对我们都有影响。我们上访是怕他们,如果罢免他们是他们怕我们了。
对于普通群众罢免政府官员,北京的宪法博士李柏光表示:
李柏光: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各级政府首脑,比如国务院总理,省长,市长,县长,区长是由人大选举产生,他们可由人大代表和选民提出罢免动议,至于各部门首长如公安局长,财政局长,国土局长只能由人大常委会对他们进行撤职,普通选民无权提出罢免动议。但从人民主权角度来讲,理论上讲,选民或者说纳税人对这些政府官员,公务员不满,都有权提出罢免动议。就像我们作为一个主人雇用一个保姆,他不认真服务提供优质服务,我们当然有权罢免他。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的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