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保障部最近出台的《农民工维权手册》透露,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城镇企事业单位招收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应该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农民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且本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但是,尽管有这样的规定,真正给农民工买保险的企业却不多。下面是广州市关注农民工的维权人士杨银波和北京劳工活动人士周国强就农民工与失业保险的方方面面发表看法。由本台记者申华主持。